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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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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0-08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90,080,000股,占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70.051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0年12月8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795号)同意,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2,82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于2017年1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84,79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113,060,000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3,0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306,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股本67,836,000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9年5月28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13,060,000股增加至180,896,0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3,06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80,896,000元。

  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0,89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89,6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90,448,000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5月27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80,896,000股增加至271,344,0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0,896,000元增加至人民币271,344,000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71,344,0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90,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51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分别为明刚、明景谷、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博合利”)、深圳市奥博合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博合鑫”)和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博合智”),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刚、明景谷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股东仍将遵守前述承诺。2、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追加以下承诺:(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前述承诺。且本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原因而放弃或者拒绝履行前述承诺事项。(2)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4)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3、本人若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股东雅化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股东仍将遵守前述承诺。若未履行前述股份锁定承诺,本股东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股东奥博合鑫、奥博合利及奥博合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股东仍将遵守前述承诺。若未履行前述股份锁定承诺,本股东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减持方式包括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人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0%(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减持数量应作相应调整)。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数量视需要而定。3、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股票后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前述承诺。4、本人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5、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6、自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如有)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时,本人可不再遵守上述承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雅化集团承诺:“1、本股东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2、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减持方式包括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股东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30%(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减持数量应作相应调整)。3、本股东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4、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股东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5、自本股东及本股东一致行动人(如有)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时,本股东可不再遵守上述承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奥博合利承诺:“1、本股东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2、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减持方式包括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股东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减持数量应作相应调整)。3、本股东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4、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股东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5、自本股东及本股东一致行动人(如有)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时,本股东可不再遵守上述承诺。”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周一玲、吴多义、吴龙祥、裴海兴、崔季红、喻芳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前述承诺。2、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追加以下承诺:(1)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前述承诺。且本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原因而放弃或者拒绝履行前述承诺事项。(2)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4)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3、本人若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作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0年12月8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90,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51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6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上述股东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均未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5、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其减持行为应严格遵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0-08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明刚先生、明景谷先生、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分别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明刚先生持有公司限售股股份81,38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明景谷先生持有公司限售股股份32,65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4%;雅化集团持有公司限售股股份51,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0%。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支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及内在价值的合理反映,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支持公司实现未来发展战略,明刚先生和明景谷先生自愿承诺:自解除限售之日起的12个月内(即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8日),本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所持公司前述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雅化集团自愿承诺:自解除限售之日起的12个月内(即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8日),除可能会新增一致行动人及持有公司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外,雅化集团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所控制的公司首发限售股51,840,000股,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0-08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概述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奥博”)于2020年10月23日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煤集团”)、北京京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煤化工”)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金奥博拟与京煤集团以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进行业务合作,其中金奥博拟以现金进行出资,京煤集团拟以相关资产进行出资。前述出资完成后,金奥博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京煤集团持有合资公司49%的股权。

  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4日、2020年11月7日、2020年1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相关交易方尚未签署任何正式协议。公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尚需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且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筹划的交易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及具体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市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0-08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0深圳辖区“诚实守信,做受尊重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诚实守信,做受尊重的上市公司”——2020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9:00至17:00。

  届时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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