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茂名环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邵建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67号),茂名环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环星”)及其一致行动人邵建聪先生拟在2020年9月7日至2021年3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321,2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收到茂名环星和邵建聪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茂名环星和邵建聪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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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茂名环星和邵建聪先生减持的股份均为通过协议转让取得;
(2)除上述预披露的集中竞价减持外,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茂名环星和邵建聪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共计24,33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65%。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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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茂名环星和邵建聪先生持有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茂名环星和邵建聪先生已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茂名环星和邵建聪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