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2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中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020年12月7日起,本基金A类和C类份额均恢复正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即取消对“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万元(不含1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的限制。原2020年11月19日刊登的《关于中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2020年12月7日起不再执行。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中国人寿自2020年12月7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附表)。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中国人寿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附表)参与中国人寿后续所有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以中国人寿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19

  公司网站:www.e-chinalife.com

  附:基金列表

  ■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