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1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2月4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7日以现场送达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若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已基本完成,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节余资金9,823.1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3),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财务资助,是确保宏亿电子资金临时周转的需要,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4),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2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2月4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7日以现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文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结项,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节余资金9,823.1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3),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确保宏亿电子资金临时周转的需要,在不影响自身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本次为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额由原2,900万元增加至3,9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宏亿电子参股股东彭金田无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彭金田持有宏亿电子33%的股份,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4),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65),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9,823.1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决策程序说明:相关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12月4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结项,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节余资金9,823.1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8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04元,共计募集资金52,6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3,739.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860.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6,32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63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2018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情况
2018年8月27日及2018年9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议案》,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
(1)公司变更募投项目“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实施地点
■
本次募投项目“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主要为合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
(2)公司变更“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
本次募投项目“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主要系公司厂房布局进行调整的原因。
(3)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将募投项目“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工日期从2018年11月底调整为2019年11月底。“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延期主要系公司厂房规划调整,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进行了调整。
2、2019年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19年8月27日及2019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
(1)公司将“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的完工日期从2019年11月底调整为2020年11月底。该项目调整主要由于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公司厂房布局及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进行了调整。
(2)公司将“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工日期从2019年11月底调整为2020年11月底。该项目调整主要由于基建工程延期,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进行了调整。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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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结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因“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公司厂房布局及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延期至2020年11月底。为应对快速变化的国内外市场形势,在产能满足不了订单需求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了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的LED灯罩产能已达到募投项目中LED灯罩的设计产能,此募投项目实施新增的照明结构组件产能及收购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的部分产能,已达到募投项目的设计产能。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已达到设计产能,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9,823.1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资金转入其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予以注销。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晨丰科技将继续保持和巩固公司在照明供应链配套企业中的领先地位,依托产品研发、制造工艺、智能生产等方面的优势,重点提高绿色照明相关配套产品的智能化和高可靠性等方面的能力,加快国外市场“一带一路”沿线的产业布局。公司将围绕照明行业、厨电行业等,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晨丰科技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决策程序及审核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公司发展现状,经公司相关部门的评审和保荐机构的核查,公司相关募投项目具备结项条件。公司依法对其作结项处理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晨丰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晨丰科技实际业务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晨丰科技的长远发展和规划,不存在损害晨丰科技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4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或“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亿电子”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额由原2,900万元增加至3,9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同时,宏亿电子参股股东彭金田无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由于彭金田持有宏亿电子33%的股份,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一、交易概述
2020年4月21日,公司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同时,宏亿电子参股股东彭金田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
为确保宏亿电子资金临时周转的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通过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为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额由原2,900万元增加至3,9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宏亿电子参股股东彭金田无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期限为此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彭金田持有宏亿电子33%的股份,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598878773L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
法定代表人:彭金田
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13日
营业期限:2012年07月1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覆铜板)、模具、电子元件、印制电路板、照明灯具、家用电器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研发、金属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三)宏亿电子股权结构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确保宏亿电子资金临时周转的需要,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5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2日
至2020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12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应由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
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登记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徐敏
电话:0573-87618171
传真:0573-87619008
邮箱:cf_info@cnlampholder.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