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吕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吕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1,411,5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1.49%)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36,418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28%),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1%;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763,582股(为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的部分)。(相关承诺期、窗口期内不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12月2日,吕强先生已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9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9%,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吕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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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股份来源:吕强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的部分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哈尔转债,债券代码:128073)于2020年2月28日进入转股期,本公告所涉及相关比例均按照截至2020年12月2日公司总股本410,584,834股进行计算。
二、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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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一)吕强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吕强先生本次股份减持系个人短期资金需求,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继续关注吕强先生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