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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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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0-057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补偿股份涉及股东1名,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43,754,034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9237%,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43,754,034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0股。

  2、本次应补偿股份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定向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74,479,154股变更为2,230,725,120股。

  一、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2019年4月23日,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电影”)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17号),核准公司向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投资”)等20名交易对方发行316,985,827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影视”)95.7683%股权。本次发行的股份已于2019年5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主体与公司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承诺万达影视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7.63亿元、8.88亿元、10.69亿元、12.74亿元。

  如万达影视在协议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期内任一年度实际实现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补偿义务主体应依据协议约定的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三)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35-00008号),万达影视2019年度实现业绩300,965,737.77元,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万达影视累计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

  (四)本次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约定并经各方内部协商,确定万达影视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责任由万达投资全部承担。2019年度万达投资应向公司补偿的股份数为:

  (1)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1,651,000,000元-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1,099,702,139.73元)÷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3,994,000,000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10,523,929,472元-累积已补偿金额0元= 1,452,633,901元

  (2)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1,452,633,901元÷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33.2元/股= 43,754,034股

  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定向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补偿股份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回购对价、办理注销手续以及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本次回购注销补偿股份注销完成情况

  1、回购股份原因:履行未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的股份补偿义务

  2、回购股份方式:定向回购万达投资所持应补偿股份

  3、回购数量:43,754,034股

  4、回购价格:总价人民币1.00元

  5、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减资事项: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13日、2020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注销完成情况: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12月2日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274,479,154股变更为2,230,725,120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30,725,120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每股收益的调整情况

  

  ■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0-058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已完成回购注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注销前46.1%变动为45.05%,持股比例下降1.05%。同时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持股比例被动稀释4.35%,累计持股比例变动为5.4%,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投资”)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43,754,034股已于2020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万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1,004,875,725股,持股比例由46.1%变动为45.05%,持股比例下降1.05%。

  二、本次权益变动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万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林宁女士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

  本次注销完成后,万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01,168,241股,持股比例为40.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王健林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累计权益变动情况

  万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股比例变动超过5%,具体明细如下:

  ■

  四、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0-059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曾茂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张霖先生因集团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同意选举曾茂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调整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曾茂军先生、刘晓彬先生、吕随启先生,曾茂军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由张霖先生变更为曾茂军先生,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长变更及增补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增补尹香今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长变更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总股本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由2,078,428,288股变更为2,230,725,120股,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078,428,288元变更为2,230,725,120元,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2号楼5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0-060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变更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变更情况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张霖先生因集团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霖先生的职务变更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其董事的离任申请自新任董事选举产生之日起生效。截至目前,张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霖先生自2012年11月担任公司董事长以来勤勉履职,尽职尽责,在推进公司战略布局、创新发展、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公司与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张霖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0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曾茂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调整为曾茂军先生(主任委员)、刘晓彬先生和吕随启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由张霖先生变更为曾茂军先生,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增补非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推荐尹香今女士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函》,提名增补尹香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尹香今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增补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附件:尹香今女士简历

  尹香今,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黑龙江大学俄语系,本科学历。1991年起在黑龙江大学外事办工作;1999年起任绥芬河市万荣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至今担任浙江东阳新媒诚品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3月起担任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尹香今女士持有公司限售股份14,781,263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0-061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因以下事项公司注册资本拟发生变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4号)核准,公司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196,050,866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78,428,288股增加至2,274,479,154股。

  2、因万达影视未能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公司回购注销补偿义务人股份 43,754,034股。上述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274,479,154股减少至2,230,725,120股。

  由于公司总股本已发生变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078,428,288元变更为2,230,725,120元,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结合上述变更情况以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章程修改并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0-062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进行投票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2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2号楼5层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1、2、4、5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7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2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7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6日-18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和《会议回执》(附件二),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16:3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函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万达电影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万达电影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10-85587602

  传真号码:010-85587500

  邮箱地址:wandafilm-ir@wanda.com.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涛、弥婷

  联系电话:010-85587602

  传真电话:010-85587500

  联系邮箱:wandafilm-ir@wanda.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七、备查文件

  1、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739

  投票简称:万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11: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个人/本单位出席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委托意愿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委托人联系电话:

  

  附件三: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致: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下午14:30举行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0年12月18日16:30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传真:010-85587500;邮箱:wandafilm-ir@wanda.com.cn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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