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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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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63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12月3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俊权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6名董事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1名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俊权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12月4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0年12月21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见2020年12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64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于2020年12月3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会议监事会主席蔡泳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3名监事均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泳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65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总体情况

  容诚事务所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容诚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基于公司现实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经过广泛了解、征询并充分考虑、审慎决策,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聘任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公司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双方事前充分沟通,正中珠江事务所对该事项无异议,与容诚事务所按相关规定做好沟通交接工作。正中珠江事务所在任期结束后不再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正中珠江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5、业务资质: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6、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5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7、分支机构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成立于2019年7月23日,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D9789(集群注册)(JM),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注册会计师860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全所共有2,800余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770余人。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姚静,199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超过20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沛洲,2002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业务审计18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林灵慧,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三)业务信息

  容诚事务所2019年度总收入共计105,772.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9,691.5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557.89万元;为210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建筑及工程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容诚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近3年内,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姚静共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2019年8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66号。除此之外,容诚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容诚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对容诚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容诚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0年11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对于本次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推荐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上市公司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66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上午09:15-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5日(星期二)。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0年12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九)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0年12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

  来信请寄: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5158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754-85882699       传  真:0754-85882699

  联 系 人:肖家源              E-mail:zhengquan@gdsftoys.com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附件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1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附件二: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2”,投票简称为“实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上午0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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