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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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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9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年12月2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480,000股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卫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于近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

  1、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卫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独立董事李媛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10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2、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9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2020年10月1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南卫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的议案。2020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南卫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0年11月17日;

  2、授予数量:548万股;

  3、授予人数:30人;

  4、授予价格:7.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具体分配如下: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2、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实际认购过程中,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拟授予名单及数量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95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1月25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39,456,000元,其中股本5,480,000 元,资本公积33,976,000 元。各股东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9,7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219,700,000元。截至2020年11月25日止,经本次发行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180,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225,180,000元,发行后增加股本人民币 5,48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5,480,000股,于2020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225,180,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李平先生在授予前持有公司 97,711,575股股份,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44.48%;授予完成后,李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的43.3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 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11月17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 2020-2023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0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蓝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盈创投”)持有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5,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20年6月15日,公司实施完成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转增股本方案后,蓝盈创投持有公司股份19,7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15日、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8日、2020年9月4日披露了《南卫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7)、《南卫股份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1、2020-052、2020-055)、《南卫股份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6)。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蓝盈创投的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2020年12月3日,公司收到《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盈创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196,996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4,394,000股,合计减持6,590,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蓝盈创投的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盈创投持有公司股份13,182,00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5,480,000股于2020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蓝盈创投持股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由6%变动为5.85%。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注:因2020年6月15日,公司实施完成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故相关数据按原减持计划相关条款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5,480,000股于2020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蓝盈创投当前持股比例由6%变动为5.85%。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12/4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1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蓝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盈创投”)持有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182,0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有的股份及通过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蓝盈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3,182,004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85%,且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公司总股本的1%。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蓝盈创投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3,182,004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85%,且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在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合计不超过13,182,004股,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85%。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主体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2020年12月3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蓝盈创投发来的《有关买卖本公司股票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本次拟减持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6月7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股份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减持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①减持数量:蓝盈创投在股票锁定结束之后的两年内将进行股份减持,在满足减持价格承诺的前提下将减持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②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③减持价格:蓝盈创投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金额将进行相应调整);④减持公告: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在6个月内实施完毕,持股比例低于5%除外。若蓝盈创投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蓝盈创投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申请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减持公司股份并获审核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投基金),在其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第三条创投基金在其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第六条 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照本细则执行。

  蓝盈创投作为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公司上市后,截至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投资期限已满48个月不满60个月,因此,根据上述规则,蓝盈创投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蓝盈创投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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