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金麟四海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7),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金麟四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麟四海”)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11月3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万股。
2020年12月1日,公司收到金麟四海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票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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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金麟四海本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金麟四海于2019年9月8日与Finstone AG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金麟四海受让股数为2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上述股份已于2019年11月7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工作。
2、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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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金麟四海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680,200股,大宗交易减持7,500,000股,7月17日因操作失误买入的公司股份30,0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金麟四海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金麟四海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票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