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览海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0-062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会议资料。
(三)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由869,099,075元(股)变更为1,024,805,419元(股),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第六条、第十九条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3)。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14:00在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01 号 20 楼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2020-06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览海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0-063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155,706,344股已于2020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已由869,099,075元(股)变更为1,024,805,419元(股),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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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览海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0-064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20楼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18日
至2020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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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5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6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及2020年12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4、1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2、14-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览海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览海上寿医疗产业有限公司、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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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定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参加会议。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2020年12月18日14:00前进入会场并提供相关证件,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会议主持人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可以进行参会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必备条件。参会登记办法如下: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4、联系电话;021-52383315;
5、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5:30。
(五)二维码登记: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A 股个人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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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会议召开地物业已对进出大楼人员进行出入管控,如参会人员届时存在体温异常或其他类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情况将无法进入会场参会。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20楼
邮编:200120
联系电话:021-50293023
特此公告。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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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