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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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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105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2月1日在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项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名项光明先生、陈革先生、朱善玉先生、朱善银先生、项鹏宇先生、项奕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名张伟贤先生、王泽霞女士、孙笑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0-10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1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项光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营师,1985年6月至1998年12月任轻工机械厂董事长兼总经理,1999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环保工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1月至今任伟明集团董事长,200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裁。项光明先生曾担任建设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人民政府特约咨询委员。项光明先生被聘为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副理事长、专家委员会特聘专家。项光明先生曾荣获浙江省杰出青年民营企业家、2009年度中国环保产业优秀企业家、2014年温州市第四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5年获“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优秀企业家”、2015、2016年度温州市优秀企业家、2016年获世界温商百名风云人物——影响温州经济30人、2017年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十大创业领袖人物、2018年获温州市十佳人才、2019年度杰出浙商。项光明先生曾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温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三等奖”等奖项,参与制订《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等行业标准。

  朱善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助理工程师,1985年6月至1998年12月任轻工机械厂副总经理,1999年1月至2005年4月任环保工程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11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朱善银先生曾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环保部颁发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等奖项。

  陈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至1999年在中国船舰研究院七一五研究所宜昌分部从事技术设计工作,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1999年至2003年参与创立宜昌市创世纪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工程师、产品开发研究室主任。2003年至2006年任伟明集团(及其前身环保工程公司)技术总监,2006年加入公司,分管技术、市场拓展和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陈革先生曾获得环保部颁发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温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奖项。

  朱善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高中学历,1988年至1993年任瓯海县沙城轻工机械二厂生产部主任,1993年至2001年任伟明机械生产部部长与采购部主任,2001年至2005年任伟明机械副总经理、伟明集团(及其前身环保工程公司)采购部主任,2006年至2013年任公司物资管理部主任,2007年至2018年任伟明设备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项鹏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环境工程硕士,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任公司投资助理,2016年8月起历任水务事业部总经理、上海嘉伟常务总经理、温州嘉伟执行董事、总裁助理等职务,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项奕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出生,工程与项目管理硕士,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任公司董事长秘书,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助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9月任大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专户投资部经理助理,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2020年1月起兼任公司海外投资部总经理。

  王泽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管理学(会计)博士,注册会计师。历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学院副院长、院长、会计学院院长。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特聘教授、博导、数据挖掘与决策支持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审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会长、浙江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公司独立董事。王泽霞博士长期从事舞弊审计、财务云服务研究。曾荣获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天健杯”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二等奖。

  孙笑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法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曾先后担任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和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孙教授是“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入选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曾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十大优秀独立董事奖。

  张伟贤先生,美国国籍,1964年出生,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哲学博士,曾任美国理海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讲座教授,现任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同济大学环境高等研究院院长、同济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张伟贤教授长期致力于环境纳米材料、环境修复、固废/危废等领域的研究,是纳米铁技术的发明人,完成了超过1亿人民币的科硏项目,获20多项中国、美国及欧洲专利,发表SCI论文100余篇,论文引用超过23,000次,曾获得美国科学基金杰出青年教授奖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合作基金。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106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选举刘习兵先生、李玉燕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侯选人,与工会委员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保障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顺利开展业务所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担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习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机械制造工程学士,高级工程师,1992年至2003年供职于中国船舰研究所七一〇研究所,先后担任物流技术研究室副主任和产品开发研究所主任,2003年至2005年任伟明集团(及其前身环保工程公司)技术部副主任,2005年至2014年任公司技术部主任,2015年至2016年任伟明设备所属设备制造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至2019年历任伟明设备总经理、常务总经理、公司技术副总监、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玉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至2017年任温州晚报记者。2017年7月任行政部副总经理,2020年5月起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109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1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公司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18日

  至2020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3.01-3.06)、4(4.01-4.03)、5(5.01-5.0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伟明环保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信函或传真以到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0年12月16日和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及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邮编:325088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86051886

  联系传真:0577-86051888

  电子信箱:ir@cnweiming.com

  联系人:王菲、叶茂

  六、 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107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对《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注:以上章程条款修改后,将对全文中“总裁”、“副总裁”做相应调整。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并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修订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108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安远县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远公司”)、卢龙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卢龙公司”)、罗甸县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甸公司”);控股子公司宁都县伟明城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都公司”)、福建华立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安远公司、宁都公司、华立公司、卢龙公司和罗甸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8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公告日,公司为远公司、宁都公司、华立公司、卢龙公司和罗甸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均为0元。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支持项目筹建,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8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明细如下:

  1、为全资子公司安远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1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2、为控股子公司宁都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3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3、为控股子公司华立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2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4、为全资子公司卢龙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2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5、为全资子公司罗甸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2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担保额度,考虑到各项目筹建周期较长,上述担保额度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至该事项实施完毕。同意批准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最终担保金额、方式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前述实施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行为的有效期限服从各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

  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1.8亿元全部实施的情况下,增加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03%。

  公司将在后续实际发生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0年12月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1、安远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17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住所:浙江省赣州市安远县欣山镇古田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法定代表人:程五良;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厂筹建,生活垃圾处理、农林垃圾处理、餐余垃圾处理、污泥处理、一般工业垃圾处理,生物质处理,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和维护、售后和技术服务。

  2、宁都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25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60%,其他股东持股40%;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龙湖路翠微春苑小区;法定代表人:程五良;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环保咨询服务,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

  3、华立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3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75%,其他股东持股25%;公司住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水北街镇岩鼻村顺弯北;法定代表人:朱善银;经营范围:城乡生活垃圾清理、收集、分类、堆肥、中转、运输、填埋及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餐厨垃圾及污泥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利用,垃圾灰渣、烟气、污水处理开发利用及服务,环保工程投资及建设,再生资源回收。

  4、卢龙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27日;注册资本:6,200万元;公司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城102国道北地税局对门二楼西两间;法定代表人:陈革;经营范围:垃圾发电,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城市垃圾处理服务,生活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市污泥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5、罗甸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14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住所: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边阳镇者任村坡脚一组17号;法定代表人:李建勇;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发、建设,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维护、售后和技术服务。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及环保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理产品的销售,餐厨垃圾处理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二)被担保对象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9月30日)

  ■

  注:截至2020年9月30日,卢龙公司和罗甸公司暂无最近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子公司安远公司、宁都公司、华立公司、卢龙公司和罗甸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子公司以外的其它企业、非法人单位或个人的对外担保行为,也没有逾期担保的情形。截止2020年12月1日,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555,327.61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37,697.81万元,担保总额为693,025.43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4.60%,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32.70%。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5、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110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工会委员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2月1日在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应到委员5名,实到委员5名。会议由工会主席章小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工会委员会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推举汪和平女士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1)。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111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2020年12月1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汪和平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汪和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1995年8月至2000年在轻工机械厂担任出纳,2001年至2004年任伟明机械主办会计、财务科长,2005年起在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部任职,2014年12月至今任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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