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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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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96 证券简称 证券简称:贵广网络 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20-060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结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事项:贵州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通过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贵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参股公司贵州广电新媒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24%股权(简称“本次交易”),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传媒集团”)最终摘牌,成交价3362.89万元,并于2020年11月28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鉴于传媒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方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贵州广电新媒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4%股权的议案》,同意通过贵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标的公司24%股权,转让底价为3362.89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26日,贵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就本次交易公开挂牌,挂牌截止时收到传媒集团一家摘牌单位递交的摘牌文件。经贵州产权交易所确认,传媒集团为唯一意向受让方,最终摘牌,成交金额为3362.89万元。11月28日,公司与传媒集团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

  地址:观山南路38号贵州广电大厦一期业务大楼5楼

  法定代表人:刘冲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广播影视投资,广播影视器材经营,广告经营,扩展新媒体运营;文化、演出、发行、动漫、旅游投资。)

  截至目前,传媒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传媒集团持股比例为2.06%,合计持股比例为44.2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结果形成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方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公司名称:贵州广电新媒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9月1日

  注册地: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贵州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写字楼A座16楼6号

  法定代表人:毛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MA6E9BX858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前,公司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24%。

  (二)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贵州广电新媒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了解公司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第471号),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评估结果为: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13,338,558.07元,评估价值118,871,172.22元,评估增值5,532,614.15元,增值率为4.88%。本次公开挂牌交易转让底价为3362.89万元。

  根据贵州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流程,传媒集团在挂牌期满后最终摘牌,成交价为3362.89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合同双方

  转让方(甲方):贵州省广播电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

  公司所持有的标的公司24%股权。

  (三)转让方式

  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2020年10月30日经贵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通过挂牌确定乙方为意向受让方,由乙方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乙方依合同的约定受让甲方所拥有的转让标的事项,已依法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批准或授权程序。

  (四)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

  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五)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和经济法律责任的承继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

  1.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和经济法律责任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2.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和经济法律责任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3.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和经济法律责任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六)标的企业的损益处理

  标的企业的利润或亏损(如有)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七)价款支付

  1.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3362.89万元转让给乙方。

  2.计价货币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3.保证金的处理

  乙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向贵州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80万元,自动转为产权转让价款,由贵州产权交易所一并转付给甲方。

  4.支付方式

  产权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人民币2782.89万元,乙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产权交易价款应通过贵州产权交易所的专用结算账户转账支付。

  5.通知转付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或乙方应书面通知贵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全部产权交易价款划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由贵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逾期付款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贵州广电新媒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4%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3票回避;0票弃权;0票反对。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象尚未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5条,本次交易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但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和权限与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的权限相同,经公司审慎判断,关联董事仍应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通过贵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符合条件的潜在受让方均可报名受让。

  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确保国有资产投资及收益安全,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股权转让款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以提升财务风险应对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媒体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对公司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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