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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0--024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可以对需由董事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修订〈集分权手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0--025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在中国一重总部举行。公司监事共有5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5名。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可以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合规,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构成关联交易合规、价格公允,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0—026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项关联交易合规、价格公允,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且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业务健康快速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2020年11月30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一是与一重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一重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16,003.15万元,二是向一重集团出售资产构成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135,390.54万元,合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56%。除此之外,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过关联交易。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拟与其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发生金融服务业务,上述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将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综合授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中,统一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存款限额为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自上述金融服务协议签署之日起办理具体业务事宜。

  公司控股股东一重集团持有财务公司60%股权,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0年11月30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一是与一重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一重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16,003.15万元,二是向一重集团出售资产构成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135,390.54万元,合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56%。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一重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一重集团,截至2020年11月30日,一重集团持有财务公司60%股权,中国一重持有财务公司40%股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企业名称: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28号中银大厦11层

  主要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28号中银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刘万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从事同业拆借。

  股东情况:一重集团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持有财务公司60%股权;中国一重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持有财务公司40%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综合授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相关资质。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各类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可靠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7名董事中5名董事投赞成票,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共有独立董事4名,全部投赞成票;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需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0—027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项关联交易合规、价格公允,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且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并有利于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2020年11月30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一是与一重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一重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16,003.15万元,二是向一重集团出售资产构成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135,390.54万元,合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56%。除此之外,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过关联交易。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一重集团(黑龙江)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重工)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集团)出售部分资产,并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重重工为提升资产运行效率,盘活存量资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拟将51台闲置的机床设备资产出售给一重集团,51台机床账面值共计人民币305.58万元,评估值共计人民币483.80万元,本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83.80万元(含税)。

  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截至2020年11月30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一是与一重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一重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16,003.15万元,二是向一重集团出售资产构成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135,390.54万元,合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56%。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一重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持有公司股票4,380,563,888股,持股比例为63.88%。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西厂前路9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西

  法定代表人:刘明忠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2001285125661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核电、石化、冶金、锻压、矿山、电力及军工产品等重型机械工程和铸锻焊产品的新产品开发、技术咨询、设计、制造、施工、产品售后安装调试及总包;天然气等新能源装备、冷链物流及贸易、物流业务的技术咨询、设计、制造、施工、运输及总包;垃圾处理、脱硫脱硝、海水淡化、秸秆综合利用、废旧轮胎再生利用等环保装备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制造、施工、产品售后安装调试及总包;现代化、智能化、大型化农机装备的技术咨询、设计、制造、产品售后服务;航空航天、新能源与环保、海洋工程与船舶、汽车与轨道交通及其他领域等新材料行业零部件的新产品开发、设计及制造;融资租赁(金融租赁除外)、基金管理等相关金融业务;机械铸锻焊技术咨询、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机床、检测仪器材料及配件、出口本企业产品,承包境外机械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经营本企业及成员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木制品的出口和相关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进口。

  2.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标的名称:一重重工拥有全部产权的51台机床

  交易标的类别:实物类资产

  此次交易标的为一重重工闲置资产。

  2.权属情况说明

  拟出售的机床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妨碍权属转移情况。

  3.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黑龙江中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2日、10月12日、11月13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黑中齐评报字〔2020〕第81号)、《资产评估报告》(黑中齐评报字〔2020〕第83号)、《资产评估报告》(黑中齐评报字〔2020〕第8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51台机床的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483.80万元(含税)。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方法

  1.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2.本次关联交易采用评估定价。

  本次拟出售的51台机床适于用成本法进行资产价值评估。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相应评估基准日,一重重工持有的上述资产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483.80万元(含税)。此次出售标的资产,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83.80万元(含税)。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卖方(甲方):一重集团(黑龙江)重工有限公司

  买方(乙方):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一)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进行目标资产的资产评估备案,并以评估价格作为确定资产转让价款的依据。

  2.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价款为483.80万元(含税)。

  3.甲、乙双方同意,待目标资产转让至乙方后30日内,由乙方将资产转让款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款之同时,向乙方开具合规的收据。

  (二)协议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协议生效。该条件为:

  1.本协议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协议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的授权与批准。

  (三)资产转让完成的条件

  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所规定的与资产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资产转让至乙方。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的机床,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闲置设备且占用了公司资金,为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有效盘活资产,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拟将其出售给一重集团。

  本次资产的出售价格,经双方协商,按评估价格确定。本次出售资产并构成的关联交易合规、价格公允,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本次出售资产构成的关联交易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并有利于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预计产生122.56万元的资产转让收益。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7名董事中5名董事投赞成票,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共有独立董事4名,全部投赞成票;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需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0-028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17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中国一重总部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16日

  至2020年12月17日

  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15:00至2020年12月17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0年12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0年12月17日13:50-14:50,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受他人委托参加股东大会的,应携带委托人股东账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前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中国一重总部办理参会登记签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为半个小时。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452-6805591

  传    真:0452-6810077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说明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15:00至2020年12月17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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