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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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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谢志峰先生原拟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5.854%的股份给其个人和与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成立的基金产品,现调整为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2%的公司股份给其与其一致行动人成立的基金产品,并受让表决权。

  ●股份变动后谢志峰所持表决权不变。此次股份转让方式的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具体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志峰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谢志峰先生原计划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5.854%的股份转让给其本人和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成立的私募证券基金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至11月2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和《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依据谢志峰先生的减持进展告知函,上述减持计划调整为谢志峰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的股份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给其与其一致行动人在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通怡芙蓉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且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通怡芙蓉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所受让上述股份的表决权让渡给谢志峰,并与谢志峰保持一致行动。

  二、减持主体持股基本情况

  ■

  (一)拟计划减持情况

  ■

  (二)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谢志峰先生本次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减持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谢志峰先生大宗交易减持是其出让个人股份,将减持后的股份进行资产管理。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谢志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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