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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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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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0年12月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本公司交易平台查询分红方式。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的交易时间内(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
4、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5、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68-66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http://www.pyamc.com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鹏扬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巨额
赎回后实施延期赎回的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基金管理人”)旗下鹏扬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本基金”)于2020年11月30日发生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了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即发生了巨额赎回情形,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基金管理人应当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10%以内(含10 %)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约定的方式进行一并处理,具体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10%以内(含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于当日接受;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赎回申请的确认结果,亦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