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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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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3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11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XU HUANXIN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向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研发服务,预计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内签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00万元。鉴于公司董事SHEN HUI先生担任湖北星晖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该议案关联董事SHEN HUI 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星期三)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个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4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11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枫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向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研发服务,预计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内签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5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国内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

  3、投资者保护能力

  ■

  (二)人员信息

  ■

  (三)业务信息

  ■

  (四)执业信息与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2、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其相关信息如下:

  ■

  3、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1)彭宗显

  ■

  (2)黄元喜

  ■

  (3)陈建成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国内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以往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1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独立董事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6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向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星晖”)销售商品、提供研发服务,预计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内签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00万元。

  2020年1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董事SHEN HUI 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上一年度不存在与湖北星晖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湖北星晖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SHEN HUI

  注册资本:陆拾亿圆整

  经营范围:新能源智能汽车、汽车整车及相关零部件制造、销售、售后服务;新能源智能汽车及汽车整车的技术设计、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黄冈市黄州区高新大道特1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湖北星晖的总资产为445,677.54万元,净资产为376,411.70万元,2020年1月至9月,湖北星晖的营业收入为1,744.8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SHEN HUI先生担任湖北星晖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

  3、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星晖作为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马集团”)子公司,是威马集团旗下新能源智能汽车生产、研发的重要公司之一,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凌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凌威”)拟向关联方湖北星晖提供动力电池研发技术服务及样件销售,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签约金额预计不超过1,6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湖北星晖提供动力电池研发技术服务,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签约金额预计不超过500万元;苏州凌威拟向关联方湖北星晖销售随车充电桩,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签约金额预计不超过2,6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4,700万元。

  交易双方将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3、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湖北星晖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发挥动力电池及相关业务领域的研发实力,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在动力电池等业务板块的发展,公司与湖北星晖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向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研发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 本次审议的《关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签署事前认可意见。

  (2)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4)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7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0年12月1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16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新新六路333 号广州嘉力达酒店十一楼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1号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1356。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李佳

  4、联系电话:020-32221952

  5、联系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1号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传真:020-32221966

  7、邮编:511356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30”;投票简称:“达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12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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