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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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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过渡期赎回费率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已于2020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相关业务规则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就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转型过渡期和转型后适用的赎回费率补充公告如下:

  转型过渡期和转型后适用的赎回费率具体见下表:

  ■

  注:一个月为30日,一年为365日,以此类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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