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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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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
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对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鹏华创业板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指基,基金代码:160637;鹏华创业板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A,基金代码:150243;鹏华创业板B份额场内简称:创业B,基金代码:150244)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鹏华创业板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创业板份额,并终止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鹏华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板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鹏华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板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鹏华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板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鹏华创业板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对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鹏华一带一路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带路分级,基金代码:160638;鹏华带路A份额场内简称:带路A,基金代码:150273;鹏华带路B份额场内简称:带路B,基金代码:150274)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鹏华带路A份额与鹏华带路B份额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鹏华带路A份额与鹏华带路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一带一路份额,并终止鹏华带路A份额与鹏华带路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鹏华带路A份额、鹏华带路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鹏华带路A份额、鹏华带路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鹏华带路A份额、鹏华带路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鹏华一带一路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对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鹏华地产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房地产,基金代码:160628;鹏华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地产A,基金代码:150192;鹏华地产B份额场内简称:地产B,基金代码:150193)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鹏华地产A份额与鹏华地产B份额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鹏华地产A份额与鹏华地产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地产份额,并终止鹏华地产A份额与鹏华地产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鹏华地产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对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鹏华证券保险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证保分级,基金代码:160625;鹏华证保A份额场内简称:证保A,基金代码:150177;鹏华证保B份额场内简称:证保B,基金代码:150178)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鹏华证保A份额与鹏华证保B份额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鹏华证保A份额与鹏华证保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证券保险份额,并终止鹏华证保A份额与鹏华证保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鹏华证保A份额、鹏华证保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鹏华证保A份额、鹏华证保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鹏华证保A份额、鹏华证保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鹏华证券保险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设置募集规模上限的公告

  鹏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898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期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鹏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A 类份额和C 类份额合并计算,下同)。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若预计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80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可于当日结束募集并于次日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不超过 8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超过 80 亿元,基金管理人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注意,如果本次基金募集期内认购申请总额大于本基金募集上限,因采用“末日比例配售”的认购确认方式,将导致募集期内最后一日的认购确认金额低于认购申请金额,可能会出现认购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高于认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的情形。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于2020年11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披露的《鹏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鹏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533

  公司网址: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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