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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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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0-072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一、相关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等相关材料,情况如下:

  (一)济南市高新区汇中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汇中小贷”)与公司等企业借贷纠纷案件进展情况

  2017年汇中小贷与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业集团”)签署贷款合同,天业集团向汇中小贷借款5,000万元,公司等提供担保。汇中小贷2018年4月与天业集团签署债权和解协议,约定天业集团分三期偿还借款,天业集团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偿还首期借款后,公司的担保责任免除。因天业集团在偿还了借款的部分本金及利息后,未再履行还款义务,汇中小贷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业集团偿还相关借款等费用,公司等承担担保责任,撤销相关债权和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天业集团偿还汇中小贷借款本金合计3468.5万元及相关利息、罚息、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驳回汇中小贷其他诉讼请求。

  (二)北京汉富美邦国际投资顾问中心(普通合伙)(简称“汉富美邦”)与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展情况

  2017年5月,汉富美邦与公司签署《借款合同》,公司向汉富美邦借款20,000万元,天业集团等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因借款期限届满后,公司未返还借款金额,汉富美邦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6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如下:汉富美邦向外出借款项的行为属于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国家特定经营业务,其行为违反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本案《借款合同》认定无效,公司偿还汉富美邦借款本金20,000万元及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相关担保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但担保人因存在过错,天业集团等就公司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三分之一的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公司追偿;驳回汉富美邦的其他诉讼请求,汉富美邦和公司均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三)陈皓峰等15名投资者与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进展情况

  前期,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等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7日、2020年8月25日、2020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对陈皓峰等其中13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上述13名投资者自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至揭露日之前买入、在揭露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股票合计152.91万股,与公司的虚假陈述存在因果关系,法院判决公司等赔偿陈皓峰等13名投资者实际损失合计约402.30万元。如果公司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公司共同负担。

  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披露《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矛、许超2人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赔偿康矛、许超实际损失合计约24.05万元,康矛、公司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对上述2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相关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汉富美邦与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及的相关借款,公司将按二审判决结果冲回已计提的部分利息,此判决预计会对公司本年度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汇中小贷与公司等企业借贷纠纷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利润等产生不利影响;陈皓峰等13名投资者及康矛、许超2人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前期公司已根据相关诉讼情况计提了预计负债,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利润等产生较大影响。上述诉讼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上诉等措施保障公司相关利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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