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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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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关于增持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0-062

  股东关于增持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的通知,获悉其在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27,860,082股。三钢集团于2020年11月26日累计增持的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1364%。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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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0-06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钢闽光)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于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7,860,0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64%,支付的总金额为19,910.2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三钢集团计划于2020年11月27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含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6日期间的增持金额19,910.21万元)。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三钢集团

  2.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三钢集团持有本公司1,328,289,408股,其一致行动人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明化工)持有本公司26,260,144股,合计持有本公司1,354,549,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522%。

  三钢集团于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6日期间,增持本公司股票27,860,082股,截止本公告日,三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三明化工已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382,409,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3886%。

  3.三钢集团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4.三钢集团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三钢闽光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三钢闽光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三钢集团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含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6日期间的增持金额19,910.21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同期每股净资产值(含)。

  4.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自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5月26日。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期限的相关规定,切实配合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规定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上涨过快,超过增持计划披露的增持价格,无法全部完成增持计划等风险。或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导致增持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如公司在增持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增持价格上限,不高于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值(含)。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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