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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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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1月3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宁波银行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宁波银行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100元,具体办理细则以宁波银行相关规定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宁波银行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基金

  ■

  二、 费率优惠活动

  1、优惠活动时间

  自2020年11月30日起执行,结束时间将另行公告。具体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变动,请以宁波银行公告信息为准。

  2、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宁波银行申购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3、费率优惠内容

  活动期间,通过宁波银行办理上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享有申购费率为最低“1折”的优惠费率。具体折扣费率以宁波银行的基金活动公告为准,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故不适用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宁波银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宁波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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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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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2、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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