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0-076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6日(星期四)15:30 。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24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志旗先生 。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人,代表股份585,337,8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368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582,298,5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12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039,3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40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33,458,7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50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志旗先生、陶智先生、王磊先生、林彬先生、国建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非独立董事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符合“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吴志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585,289,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3,410,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2%。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吴志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陶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585,289,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3,410,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2%。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陶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585,289,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3,410,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2%。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王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林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585,289,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3,410,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2%。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林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国建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585,289,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3,410,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2%。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国建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大明先生、张海霞女士、倪晓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李大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585,325,3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3,446,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6%。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李大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海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585,325,3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3,446,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6%。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张海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倪晓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585,325,3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3,446,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6%。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倪晓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曾红华先生、姜高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黄红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曾红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584,978,5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6%。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曾红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姜高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585,325,3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姜高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5,331,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5,331,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452,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8%;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薛玉婷、徐乐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0-077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行,经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后,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口头方式临时通知各董事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2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董事陶智、王磊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吴志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选举董事吴志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吴志旗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1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吴志旗先生、董事陶智先生、董事王磊先生、董事林彬先生、独立董事张海霞女士组成,其中董事吴志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国建科先生、独立董事张海霞女士、独立董事倪晓滨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倪晓滨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董事吴志旗先生、独立董事李大明先生、独立董事张海霞女士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张海霞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吴志旗先生、独立董事李大明先生、独立董事倪晓滨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李大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1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续聘吴志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7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续聘林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7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续聘林彬先生、向卫平先生、胡立志先生、曾昭德先生、王军先生、李明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7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续聘国建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7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续聘韩春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续聘赵丽君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赵丽君女士简历
赵丽君女士:中国国籍,汉族,1970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新疆伊力特股份奎屯糖厂会计、财务科长,新疆一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财务经理,新疆安子国际服装公司财务总监,新疆盛世恒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财务经理,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域总部财务部副部长,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高级业务经理、助理总经理。2020年6月起任公司纪检审计部副主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赵丽君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0-078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顺利运行,经全体监事同意后,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口头方式临时通知各监事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25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曾红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选举曾红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
曾红华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1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一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0- 079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七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吴志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林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续聘向卫平先生、胡立志先生、曾昭德先生、王军先生、李明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国建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续聘韩春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聘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林彬先生、韩春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林彬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等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通过审核。
二、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1.林彬先生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26层
电话:028-83332761
传真:028-83332761
电子邮箱:linb@cscec.com
2.韩春珉女士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26层
电话:028-83332715
传真:028-83332761
电子邮箱:hcm_west@cscec.com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吴志旗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64年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建筑施工总部经营部部长、副总经理,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4月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0年1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3月起兼任中建成都天府新区建设有限公司董事。
吴志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林彬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67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9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新疆新路实业公司经理,2001年10月起任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3年2月起任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林彬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向卫平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3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工程总承包公司物资部经理,中建三局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武昌站站长、副总经理,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建西部建设贵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向卫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胡立志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3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工程总承包公司荆门石化项目党支部副书记,中建三局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青山站站长、副总经理,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建商品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建长通(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起兼任砂石(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立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曾昭德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63年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工程总承包公司郑州分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工程总承包公司副总经理,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建西部建设北方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3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曾昭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 军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2年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工程总承包公司混凝土供应站总工程师,中建三局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3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明杰先生:中国国籍,回族,1973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第三建筑安装公司市场部部长,混凝土分公司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建西部建设湖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曾兼任中建科技湖南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明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国建科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3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建三局商品混凝土公司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财务部经理,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资金部总经理。2015年5月起兼任中建西部建设贵州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4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国建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韩春珉女士:中国国籍,锡伯族,1982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 2019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团委副书记,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办公室主任、证券部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韩春珉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0- 080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临时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黄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计算。黄红梅女士将与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中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黄红梅女士简历
黄红梅女士:中国国籍,汉族, 1977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建三局四公司上海分公司出纳、会计;中建三局四公司华东分公司财务负责人;中建三局四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人;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企管部助理、纪检监察审计部助理、副经理;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主任助理;现任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副总监。
黄红梅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