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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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高于100万元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高于100万元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其他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上述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 投资者可拨打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登录网站www.csfunds.com.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
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
公告
根据《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2020年11月30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六个月的除外)11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本次定期折算的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1月30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对象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即基础份额,包括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场内简称“券商分级”,场内代码:502053)、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即A类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场内代码:502054)。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A类份额和基础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
折算后A类份额和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即B类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场内代码:502055)的比例仍为1:1, A类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
1)A类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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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折算后基础份额的份额数=原基础份额持有人定期折算后持有的基础份额数+ A类份额折算后新增的基础份额数
基础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场内的基础份额、A类份额折算成的新增基础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按照投资者零碎份额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份额数量相同的,则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份,直至完成全部折算。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20年11月30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及配对转换业务;场内基础份额、A类份额和B类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础份额净值、A类份额和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0年12月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场内基础份额和A类份额暂停交易,B类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0年12月2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一般情况下,场内基础份额和A类份额将于该日开市起复牌,B类份额正常交易。自该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两类子份额合并业务。
上述安排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发布公告,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并终止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2020年12月2日A类份额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20年12月1日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A类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A类份额折算前(2020年11月30日)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20年12月2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A类份额2020年12月2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2020年12月2日场内基础份额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20年12月1日场内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场内基础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且场内基础份额折算前(2020年11月30日)的收盘价与2020年12月2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场内基础份额2020年12月2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基础份额、A类份额折算成的新增场内基础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按照投资者零碎份额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份额数量相同的,则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份,直至完成全部折算。因此,折算前持有较少场内基础份额或A类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可能性。
5、本基金 A 类份额的约定收益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分配给 A 类份额的持有人,而基础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金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A类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6、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基础份额或A类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基础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基础份额或A类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基础份额卖出。
7、根据相关公告,本基金本次折算前已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转托管、场内分拆业务。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6。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
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暂停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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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个会计年度(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六个月的除外)11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将以2020年11月30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和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0年11月30日以及2020年12月1日暂停本基金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2、 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将于2020年12月1日办理完毕,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0年12月2日起恢复本基金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并终止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场内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可以进行场内的申购和赎回,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外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只可以进行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下属分级份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只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暂停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的转托管、配对转换、上市交易等其他业务办理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话费)。
(4)根据相关公告,本基金本次折算前已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转托管、场内分拆业务。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
关于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对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场内简称:券商分级,代码:502053;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代码:502054;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代码:502055)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并终止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上述基金份额,转型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