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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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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0-87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20年11月19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23日下午14: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获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邹剑寒先生、唐志国先生、独立董事蔡天智先生、阳建勋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常务副董事长李五令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产品期限一年以内(包含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15家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55,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与银行机构签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2021年的融资等需求提供担保;同意全资子公司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Philippines Easepal Technology Ltd. Corporation 2021年度采购需求等提供担保;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蒙发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呼博仕(香港)有限公司2021年金融衍生品交易等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共计46,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同意新增2020年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5,000.00万美元,本次增加后2020年累计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超过47,000.00万美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加强及规范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内部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金额控制在56,000.00万美元以内,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曾伟伟、陈建安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为此,曾伟伟、陈建安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共计0.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6,119.35万股减至56,118.85万股;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办理上述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此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公开发行了1,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0,000.00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12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3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奥佳转债”,债券代码“128097”。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奥佳转债”自2020年9月2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止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截至2020年11月17日 ,“奥佳转债”转股数量合计为5,747.949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6,118.85万股变更为61,866.799万股。

  综上,由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50万股及“奥佳转债”转股5,747.949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6,119.35万股增至61,866.799万股,注册资本将由56,119.35万元增加为61,866.799万元。

  现需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

  根据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及“奥佳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董事会将在回购注销完成后及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3、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21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5、关于增加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6、关于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公告;

  7、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8、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9、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10、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11、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增加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12、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0-88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佳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6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3,000,000.00元(含税)后,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26,415.09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226,415.09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0年10月31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1]:含部分发行费用。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公司设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0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品种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上述理财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涉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必须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邹剑寒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现金理财管理制度》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品种;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佳华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奥佳华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0-89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2021年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为555,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全权代表公司与上述银行机构签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0-90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2021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概述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确保公司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蒙发利”)、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奥佳华设备”)、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奥佳华设备”)2021年的融资等需求,公司拟通过保证担保、银行授信额度、存单质押、资产抵押等方式,为其向境内外银行等机构申请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发利实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Philippines Easepal Technology Ltd. Corporation(以下简称“菲律宾蒙发利”)2021年的采购需求等提供担保;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蒙发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发利健康”)为其全资子公司呼博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呼博仕”)2021年金融衍生品交易等提供担保。本事项尚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各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香港蒙发利

  香港蒙发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系于2007年9月12日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公司编号1166769)。其注册地址:UNIT 03 8/F GREENFIELD TOWER CONCORDIA PLAZA NO.1 SCIENCE MUSEUM ROAD KL。其法定股本、已发行及实缴股本均为HK19,124,700,等分为每股面值HK1.00的普通股股票19,124,700股。邹剑寒先生为香港蒙发利唯一董事。

  香港蒙发利系公司的海外贸易平台、海外投资持股平台以及公司全球品牌运营管理平台。另外,香港蒙发利持有在马来西亚OGAWA WORLD BERHAD、香港远东、台湾奥佳华国际有限公司、COZZIA USA, LLC 、OGAWA USA Inc 100%的股权,持有台湾棨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股份,持有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25%的股权,持有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0.83%的股权,持有漳州奥佳华设备40%股权,持有菲律宾蒙发利99.98%的股权等。

  香港蒙发利2019年度及2020年1-9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厦门奥佳华设备

  厦门奥佳华设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4日。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兑山西路114号188室;法定代表人:邹剑寒;注册资本为88,748.7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训练健身器材制造;体育器材及配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厦门奥佳华设备2019年度及2020年1-9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漳州奥佳华设备

  漳州奥佳华设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6日。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921室;法定代表人:邹剑寒;注册资本为35,47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动保健设备、空气净化装置、家用制冷电器具、家用空气调节器、家用通风电器具、训练健身器材制造;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漳州奥佳华设备2019年度及2020年1-9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四)菲律宾蒙发利

  成立于2019年5月17日;注册地址:LOT IL-2 BIDG.B,UNITS 1,2 AND 3rd FLR SUBIC BAY GATEWAY PARK PHASE 2,SUBIC BAY FREEPORT ZONE,OLONGAPO CITY,PHILIPPINES;法定代表人:邹剑寒;注册资本为:1,250.00万菲律宾比索。

  主营业务:体育用品,户外包、防水背包、手袋、纺织品、服装、户外椅子、电子设备、按摩椅、足部按摩仪以及相关产品。

  菲律宾蒙发利股权结构

  ■

  菲律宾蒙发利2019年及2020年1月-9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五)香港呼博仕

  呼博仕(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蒙发利健康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4日。注册地址:Unit 03, 8/F., Greenfield Tower, Concordia Plaza, 1 Science Museum Road, Tsim Sha Tsui, Kowloon, Hong Kong;执行董事:邹剑寒;注册资本为6.45万美元。

  经营范围:呼吸健康类及环境改善类产品销售。

  三、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本次担保是为了确保香港蒙发利、厦门奥佳华设备、漳州奥佳华设备、菲律宾蒙发利、香港呼博仕2021年度的经营需求,有效地降低经营成本。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确保香港蒙发利、厦门奥佳华设备、漳州奥佳华设备、菲律宾蒙发利、香港呼博仕2021年度的经营需求,有效地降低经营成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香港蒙发利、厦门奥佳华设备、漳州奥佳华设备提供担保;同意子公司蒙发利实业为公司子公司菲律宾蒙发利2021年度采购等提供担保;同意控股子公司蒙发利健康为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呼博仕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等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确保香港蒙发利、厦门奥佳华设备、漳州奥佳华设备、菲律宾蒙发利、香港呼博仕2021年度的担保需求,可以有效地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并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执行,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系为满足其生产经营的正常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3、保荐机构对奥佳华此次为子公司提供年度融资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4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7亿元,逾期担保金额为0.00元。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0-91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公司从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金额控制在42,000.00万美元以内。具体请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2020年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拟新增2020年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5,000.00万美元,本次增加后累计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超过47,000.00万美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二、金融衍生品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三、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进行无锁定的单边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管理原则、组织机构、管理职责、审批及授权、外汇远期交易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岗位,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新增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公司从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5,000.00万美元,本次增加后累计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超过47,000.00万美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并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佳华本次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执行,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增加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0-92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目的

  公司外销业务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自业务合同签署日至收汇日周期一般为1~3个月,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会产生一定影响。为了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锁定成本,实现稳健经营,公司2021年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进行无锁定的单边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仅指公司从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即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外汇合约,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合约签订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计价。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公司根据外销业务的实际情况,开展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当有必要。

  四、2021年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经营需要,2021年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公司从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金额控制在56,000.00万美元以内,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五、金融衍生品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进行无锁定的单边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管理原则、组织机构、管理职责、审批及授权、外汇远期交易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岗位,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外汇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公司从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金额控制在56,000.00万美元以内,符合有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并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佳华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执行。公司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0-93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12月10日下午14:3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9:15~2020年12月10日15:00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4日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2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2021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增加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登记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下转B06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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