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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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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50%;且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可分配收益的比例为69.7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者红利再投资。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仅为现金分红。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0年11月27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应于2020年12月1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分派期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5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0年11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停复牌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4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3日

  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因境外交易所休市暂停及恢复申购、

  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2020年11月26日为美国公众假日—感恩节。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9日发布的《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办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本基金于2020年11月27日仅恢复办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继续暂停本基金10万元以上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确认失败。敬请投资者留意。

  2、若境外交易所休市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境外交易所休市原因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的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或者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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