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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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每笔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1年,最短持有期期满后(含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已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自有效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确定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赎回的开始时间。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赎回的价格;但对于尚未满足最短持有期要求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3.1.1本基金不设单笔赎回份额下限,单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余额下限为5份。
3.1.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等。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 1 年,本基金对持有期超过 1 年的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3.3.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2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 过前述 10%以上的赎回申请予以延期办理;对于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超过前述比例的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合并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1)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2) 电子直销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网站:www.py-axa.com
微信服务号: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和网站(具体网点和网站信息请查阅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
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查询本基金的发售公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代销机构名录。
本基金管理人将逐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赎回日的次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介公布上一个赎回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6.1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定制情况,提供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对账单。客户可通过浦银安盛基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对账单服务定制或更改。电子邮件对账单经互联网传送,可能因邮件服务器解析等问题无法正常显示原发送内容,也无法完全保证其安全性与及时性。因此浦银安盛基金管理公司不对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电子化账单的送达做出承诺和保证,也不对因互联网或通讯等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完整、泄露等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登载在规定网站的《浦银安盛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6.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6.4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本着诚信严谨的原则,勤勉尽责地管理基金资产,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6.5咨询方式: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免长途话费)、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