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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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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0年11月23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中信建投证券为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债ETF”)(基金代码:511000)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并开通在二级市场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

  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3日

  关于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对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端,基金代码:150249)与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场内简称:银行B端,基金代码:150250)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与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并终止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与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与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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