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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0-05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 年11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9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债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对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债权本金25,374,133.00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挂牌期限20个工作日,转让价格以评估中介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本次交易事项请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债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6)。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0-056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为了尽快回收应收款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从转让交易的公允性以及按照审计、国资管控要求,经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沟通,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对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二局”)享有的债权(债权本金25,374,133.00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挂牌期限20个工作日,转让价格以评估中介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二)本次交易事项已于2020年11月1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尚处于挂牌阶段,交易受让方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尚未签署转让协议或转让意向书,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在确定交易对方后公司将披露交易对方的相关信息。

  (二)受让方要求

  受让方资质需遵循公开挂牌的相关规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11年1月20日,公司与水电二局下属鉴江供水输水工程I标项目经理部签订了《PCCP管材采购供应合同》(合同编号:JJGS-GX-C001,下称“《采购合同》”),双方约定由公司向水电二局供应湛江市鉴江供水枢纽项目鉴江~东海岛输水管线工程所需PCCP管及配套材料。2013年3月,公司完成全部供货。经过多次沟通,相关货款一直未能得到支付。

  2020年4月,公司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涉及债权本金25,374,133.00元及利息。公司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2020年7月15日,法院裁定公司查封、冻结水电二局银行存款共计39,823,010.13元。目前此案件正在审理中。

  四、交易定价情况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0]第050071号),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公司持有的部分债权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债权账面价值2,537.41万元,评估价值2,794.84万元,评估增值257.43万元,增值率10.15%。

  公司将以不低于评估价值 2,794.84万元的价格,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上述债权,最终交易价格根据竞价结果确定。

  五、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尚待履行公开挂牌交易程序产生标的债权受让方后方可签署交易协议,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及时就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六、其他事宜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交易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涉及的挂牌事宜、签署本次交易合同等相关事项。

  七、本次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尽快回收应收款项,盘活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交易行为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不会出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公司有关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马洁先生、董一鸣先生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的挂牌转让价格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公司评估,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债权事项。

  九、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交易成功与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其持有的部分债权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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