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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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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ST海马  公告编号:2020-62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8日14: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与会董事推举,由孙忠春董事主持

  6.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93,424,0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80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3,410,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07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人,代表股份90,013,2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73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一)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69,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082%;反对1,95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9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69,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082%;反对1,9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二)

  本议案关联股东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69,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082%;反对1,95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9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69,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082%;反对1,9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国华、殷允臣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圣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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