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0-04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1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韩海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全资子公司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新材料”)以其化工废水处理系统工程设备等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华潍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租赁期限12个月,租赁利率按年化利率7.5%计算;同意公司为亚星新材料办理该项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0-05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0-050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新材料”),其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为亚星新材料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亚星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全资子公司亚星新材料以其化工废水处理系统工程设备等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华潍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以下简称“华潍融资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租赁期限12个月,租赁利率按年化利率7.5%计算;同意公司为亚星新材料办理该项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出租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潍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营业场所:潍坊市峡山区怡峡街197号3号楼10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之分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03日
法定代表人:朱华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不含金融租赁);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承租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韩海滨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8月12日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下营滨海经济开发区新区一路与新区东四路交叉口东南
经营范围:新材料研发、销售;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工设备、建筑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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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亚星新材料正处于项目建设期,尚未产生收入、利润。负债主要是由于公司出借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星新材料以其化工废水处理系统工程设备等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华潍融资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租赁期限12个月,租赁利率按年化利率7.5%计算;公司为亚星新材料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融资租赁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融资租赁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亚星新材料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旨在有效盘活子公司资产,拓宽其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满足亚星新材料中期资金需求。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对公司当期利润及未来损益无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亚星新材料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亚星新材料办理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同意由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无对外担保及对子公司担保情况(不含本次),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0-051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新厂区土地优惠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新材料”)与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项目用地协议》,亚星新材料按照招拍挂价格缴纳土地价款后,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再将土地价款优惠部分返还给公司,用于支持搬迁企业发展(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披露的临2020-001《关于子公司与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用地协议〉的公告》)。
亚星新材料已按照招拍挂价格缴纳完毕土地价款,并于近期陆续收到该宗土地优惠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土地优惠款合计5,904.48万元已经全部返还完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亚星新材料收到的上述土地优惠款,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将采用总额法在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内(约50年)按照摊销进度采取合理、系统的方法计入各期损益。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