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原告 被告 诉讼金额(万元) 受理法院/机构 涉诉时间 案件类型 案件情况
1 安康 郭东泽及安通控股 不超过9,714.97 (不含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控股股东信托贷款合同纠纷 (2019)最高法民终1524号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豫民初8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变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豫民初8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郭东泽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所判决债务的二分之一向安康承担赔偿责任。安康因不服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终1524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20)最高法民申2345号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安康申请再审裁定如下:安康的再审申请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的应当再审的情形。驳回安康的再审申请。
2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泉州安华物流有限公司、郭东泽及其配偶林亚查、安通控股等 10,988.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4月3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安通控股签订《保证合同》应属无效,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权要求安通控股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向最高院提起上诉。
(2020)最高法民终4号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即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权要求安通控股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泉州天仁贸易有限公司、泉州迅尔物流有限公司及安通物流、安盛船务等 2,055.24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8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2020)渝民终186号案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9)渝05民初1084号案件的一审判决。
2,055.24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渝民终184号案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9)渝05民初1085号案件的一审判决。
2,054.74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渝民终187号案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9)渝05民初1086号案件的一审判决。
997.62(不含违约金) 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7日 (2020)渝05民终859号号案件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2019)渝0103民初13790号案件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安通物流享有借款本金及违约金的债权;对安盛船务享有本判决第二项债务范围内的保证债权;安通(唐山海港)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确定的上述第三项债务范围之内向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941.84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7日 (2019)渝0103民初13794号案件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安通物流、安盛船务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属有效,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有权要求上述公司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安通(唐山海港)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已提起上诉,法院已受理,二审已开庭,待下判决。
4 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一洋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郭东泽、郭东圣及安通物流、安盛船务等 10,163.32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5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2019)京02民初283号案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属有效,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权要求上述公司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不服该判决,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控股子公司安通物流和安盛船务经管理人同意,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已开庭,待下判决。
5 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泉州一洋集装箱有限公司、安通控股、安通物流等 483.06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28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2019)皖0103民初5786号案件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安通控股、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属有效,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有权要求上述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20)皖01民终2443号案件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2019)皖0103民初5786号案件民事判决,发回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重审。
安徽正奇已撤回对安通控股和安通物流的起诉。
3,524.58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5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2020)闽0503民初4722号案件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驳回原告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起诉。
6 杭州华阳双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联恩物流有限公司、安通控股等 10,739.38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5月30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2019)京03民初235号案件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驳回原告杭州华阳双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惠州盛阳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起诉。
7 北京皓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海南联恩物流有限公司、安通控股、郭东泽等 20,417.61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6月5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2019)京03民初169号案件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驳回原告北京皓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起诉。
8 宁波鼎亮皓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仁建投资有限公司、安通控股、郭东泽 8,608.50 上海仲裁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2019)沪仲案字第1727号案件上海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宁波鼎亮皓轩股权投资合作企业(有限合伙)与安通控股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属有效,宁波鼎亮皓轩股权投资合作企业(有限合伙)有权要求安通控股公司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 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安通物流、安通控股、郭东泽等 4,585.29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1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2019)皖01民初1207号案件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安通控股和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属有效,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有权要求上述公司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不服该判决,已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控股子公司安通物流经管理人同意,已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0 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安盛船务、安通物流、郭东泽等 23,419.16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4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2019)豫01民初1401号案件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安通物流和安盛船务签订《保证合同》应属有效,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要求安通物流和安盛船务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子公司安通物流、安盛船务经管理人向河南省高院撤回对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诉申请。
11 上海欣岩投资管理有公司 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安通控股、郭东泽等 3,052.24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20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上海欣岩投资管理有公司与安通控股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属有效,上海欣岩投资管理有公司有权要求安通控股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不服该判决,已上诉,二审已开庭,待下判决。
1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向信托股份公司 安通控股、安通物流、安盛船务 37,774.86 杭州仲裁委员会 2019年7月10日 控股股 东违规 担保合 同纠纷 (2019)杭仲裁字第933号和(2019)杭仲裁字第941号案件终局裁决如下: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与安通控股、安通物流和安盛船务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属有效,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有权要求上述公司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3 上海富汇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润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通物流、安通控股、郭东泽等 1,352.51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9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一审已开庭,待下判决。
14 深圳前海朗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润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通控股、安通物流 2,553.50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2019)川01民初3470号案件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深圳前海朗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安通控股和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属无效,深圳前海朗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权要求上述公司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5 海佑财富(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安通控股、安通物流 65.42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30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已收到诉前调解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一审已开庭,待下裁决。
海佑财富(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安通控股、安通物流 3,059.43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8月30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2019)闽05民初1243号案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驳回原告海佑财富(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
16 杭州华阳双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城润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通控股、郭东泽、郭东圣等 32,380.08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8月16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2019)京03民初299号案件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驳回原告杭州华阳双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惠州盛阳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起诉。
17 刘某某 郭东泽、周鸿辉、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 1,020.28 (不含利息)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2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2019)闽05民初1748号案件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安通控股对郭东泽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债务的二分之一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不服该判决,已提起上诉。
18 杨某某 郭东泽、郭东圣、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759.82 (不含利息)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4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2019)闽0503民初10477号案件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某某与安通控股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属无效,杨某某无权要求安通控股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杨某某因不服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对(2019)闽0503民初10477号案件的一审判决,向泉州中院提起上诉。
(2020)闽05民终3300号案件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维持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2019)闻0503民初10477号民事判决第一、第二、第三项判决,改判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郭东泽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所判决债务的二分之一向杨某某承担赔偿责任。
19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安通控股、安盛船务、泉州一洋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等 10,166.67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2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一审已开庭,待下判决。
20 兴铁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安通控股、安通物流、安盛船务、长城润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382.40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收到法院邮寄的原告撤回强制执行裁定书。
21 江苏福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郭东泽、安盛船务 不超过3,500 (不含利息)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 2019年7月22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2019)苏12民初150号案件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安盛船务对郭东泽不能清偿部分的债务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安盛船务经管理人同意,已提起上诉,法院已受理。
民法院
2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安盛船务、石狮市明祥织造发展 904.68 福建省泉 2019年12月10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2020)闽05民初2091号案件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安盛船务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属有效,安盛船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有限公司等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3 天津宏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仁建集团、郭东泽及安通控股 476.49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7日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同纠纷 已收到法院诉讼材料,尚未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