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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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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157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投资意向书〉的议案》;

  公司拟就下属危险废弃物处理业务项目公司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合作事项引入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作为战略投资人,三峡资本拟通过受让股权及增资的方式受让交易标的83.52%的股权。

  本次公司拟签署的《投资意向书》仅为双方实施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次签署的投资意向书为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约定文件,具体事宜尚需根据双方进一步协商判断,以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5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现阶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申请对 “兰陵垃圾发电项目”、“辛集垃圾发电项目”、“淮北餐厨项目”、“咸阳餐厨项目”、“衡阳餐厨项目”、“芜湖餐厨项目”、“晋宁区生物质资源化利用处理项目”、“迁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辽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改造工程”进行结项,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卫一体化平台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湖北合加环卫车改扩建项目”、“湖北合加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终止,并将前述项目节余和剩余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75,852.69万元,项目建设投入207,868.65万元,公司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80,804.72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804.72万元,8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建设项目复工时间较晚且运营项目收益尚未达预期,应收账款回款较慢,为提高资金内部流转效率及合理节省财务费用,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公司申请不再将用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将其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60)。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14:30-16:00在北京市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161)。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158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华蓉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出具意见: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建设项目复工时间较晚且运营项目收益尚未达预期,应收账款回款较慢,为提高资金内部流转效率及合理节省财务费用,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公司申请不再将用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将其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变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159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拟签署的《投资意向书》仅为双方实施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次签署的投资意向书为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约定文件,具体事宜尚需根据双方进一步协商判断,以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后期具体合作事项将另行签订具体的协议进行约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合作尚处于筹划阶段,意向书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4、本次交易最终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就下属危险废弃物处理业务项目公司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合作事项引入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作为战略投资人,三峡资本拟通过受让股权及增资的方式受让交易标的83.52%的股权。

  本次《投资意向书》仅为合作各方的初步意向,是公司与相关各方达成的基本共识,《投资意向书》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

  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投资意向书〉的议案》。本次签署的意向书为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约定文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10层1001室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0日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注册资本:人民币714,285.7142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5463656N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三峡资本70%股份,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新国同(浙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各持有三峡资本10%股份。

  关联关系及失信情况说明:公司与三峡资本及其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

  截止本公告日,三峡资本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9家危废及医废项目公司83.52%股权。交易标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

  四、《投资意向书》主要内容

  投资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控股股东: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交易方案

  (1)启迪危废的设立:乙方拟将其危废板块项目公司及相关专利资产等重组成立危废业务控股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并引入战略甲方。

  (2) 投资方式:甲方拟通过“受让老股+同比例增资”的方式取得平台公司控股权。交易完成后甲方持有平台公司不超过83.52%股权。

  (3)投资价格:平台公司100%股权的投前估值范围暂定为6-7亿元人民币、同比例增资金额不低于2.6亿元。具体交易价格、付款安排等在甲方对平台公司完成尽职调查后,由各方协商确定。

  (4)甲方的权利:甲方将获得未来平台公司控股股东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名董事、监事,推荐高管人员等,乙方应予以配合。

  (5)不竞争承诺:乙方持有的济南医废项目股权未来的处理方式需以不构成同业竞争及不影响平台公司未来独立上市为前提,并应在最终签署的投资协议中约定。同时乙方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年内,其不得、且其控股股东方不得直接参与任何与平台公司相竞争的危废业务或经营,或者实施可能限制或损害平台公司从事主营业务的能力的活动,乙方所从事的垃圾发电项目应其所在地政府要求必须协同处置危险及医疗废弃物的情形除外。

  (6)基准日:本次交易拟定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0月31日。

  (7)过渡期损益安排: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至交易完成日为过渡期,纳入交易的平台公司过渡期损益由新老股东按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分别享有。

  (8)关联方拆借资金:乙方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三个月内按净额偿还所欠危废项目公司的非经营性拆借款;甲方可以要求双方通过设立共管账户的方式接受本次交易股转款,乙方应予以配合;自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原则上乙方不从各项目公司拆借资金,取得甲方同意的除外。

  2、管理团队安排

  目前乙方9个危废项目子公司的管理人员以及乙方本部过往三年从事过危废相关运营管理、技术及市场事务且目前仍在乙方及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原则上都应是平台公司的候任管理团队成员,由甲方从中选定人员构成未来平台公司的管理团队,乙方应予以配合。选定的管理团队薪酬待遇不低于其目前的水平并将通过绩效薪酬激励实现薪酬上浮。

  3、特殊权利及责任划断

  责任划断:各方确认,在本次交易完成日之前,平台公司及各项目公司因乙方过错导致其经营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具体内容以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4、一般条款

  (1)反贿赂:各方承诺,在本次交易中,严格遵守反贿赂、反行贿及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尽调开放:为本交易之目的,乙方应并应促使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向甲方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文件。

  (3)独家谈判:自甲方中介机构尽调进场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内,乙方及其关联方不得、并应促使平台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除甲方及其代表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就公司的增资、股权转让、或对公司其他形式的投资(不论是否以合并、整合或其它方式)进行有关磋商,或接受任何报价,终止与甲方及其代表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之间进行的现有活动或谈判(如有)(已披露并经甲方同意的除外)。若甲方履行完毕投资决策程序则排他期顺延至交易完毕。如果违反前述规定,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就该尽职调查支付给其专业顾问的费用。

  (4)保密:本意向书的内容及各方就本次投资从对方获知的任何信息均为保密信息,各方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非经披露方书面允许,不得擅自对外披露,但依法需要披露的情形以及为实现投资目的而适当使用保密信息的情形除外。

  (5)不分配利润及重大资产处置:本意向书签署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间,乙方承诺纳入本次投资范围内的公司均不做利润分配、不以本次投资范围内公司资产或股权为范围外公司融资做抵押质押及担保、不发生非经营性交易金额超过三百万元的资产处置等交易(不含为组建平台公司而做的资产划转等)。

  (6)违约责任: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意向书一般条款及有关法律法规,导致本意向书一般条款中的相关部分未获履行或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五、本次合作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目的

  公司本次签署《投资意向书》,拟就出让危废及医废项目公司股权事项与三峡资本开展合作,是为了整合各方资源,充分利用各自品牌、管理、技术、人才、资金及其他资源优势推进业务发展,同时盘活公司资产,优化公司整体业务结构而发生。

  2、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双方尚未实施具体合作事宜,且尚未签订正式的股权合作协议,因此预计本合作意向书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投资意向书》仅为合作各方的初步意向,相关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最终合作内容以相关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三峡资本签订的《投资意向书》。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160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对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及终止,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80,804.72万元(含利息收入等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并完成后续相关事项安排。

  3、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建设项目复工时间较晚且运营项目收益尚未达预期,应收账款回款较慢,为提高资金内部流转效率及合理节省财务费用,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公司申请不再将用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将其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告第二节)。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全额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不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0年11月16日,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依据后续募集资金专户各项安排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流的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关注。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67,544,409股,发行价格为2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8,904.1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59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314.14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7月27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2-0006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18年12月先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拟投入湖北合加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3.5亿元变更为用于固废处置及环卫一体化项目,变更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7.69%。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情况

  2017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62,618.2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7]第2-00527号专项鉴证报告,对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

  2、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为人民币69,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8年11月16日归还募集资金。

  2018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额度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11月12日,公司将2018年11月申请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额度为人民币8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同时节余募集资金全额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不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投入375,852.69万元,另外,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80,804.7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804.72万元。

  二、本次拟结项及终止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需求、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在确保上述项目顺利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或终止投入。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截至2020年10月31日,除环卫一体化平台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湖北合加环卫车改扩建及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衡阳餐厨项目之外的项目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其中,淮南餐厨项目、晋宁区生物质资源化利用处理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承诺建设内容,积极进行项目安装调试工作和项目工程验收手续的办理;公司已完成对迁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辽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改造工程、祁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的募集资金投放,项目建设工作在有序推进过程中;其余募投项目已完工验收并陆续实现效益。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54.21万元,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衡阳餐厨项目已通过自有资金投入,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已投入运营,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及原因

  1、公司所实施的环卫一体化平台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环卫项目实际的建设、运营和平台建设需求所进行的。目前,项目主要投资建设内容基本完成,部分项目建设因所服务区域城市建设规划调整未全部完成。为有效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终止对环卫一体化平台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投资,并将剩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原募投项目如后续仍需支付款项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截至2020年10月31日,上述项目已经投入募集资金74,182.4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1,147.61万元。

  2、湖北合加环卫车改扩建及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3月31日完成项目建设。该项目地处湖北咸宁,2020年度项目建设进度受新冠疫情影响严重,复工时间较晚,目前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滞后。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层对该项目的综合评审,目前该项目建设规模基本满足公司生产运营需求,因此决定终止对该项目的继续投入。后续如需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截至2020年10月31日,上述项目已经投入募集资金10,840.3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52,159.63万元(不含利息),公司拟将上述“湖北合加环卫车改扩建及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52,159.63万元及其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调整后,“环卫一体化平台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部分项目、“迁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辽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改造工程”、“祁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后续需投入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影响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对该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拟将上述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节余募集资金80,804.72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资金流动性,节约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募集资金专户安排

  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所有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五、其他相关说明及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说明和承诺如下:

  1、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2、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投项目所面临的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实际需求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按照相应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原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六、履行的审批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公司变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流动性,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安排。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变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保荐结构意见

  中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德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所面临的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实际需求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16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5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1.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

  1、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日9:30—11:30,14: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2层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舒怡

  (2)联系电话:0717-6442936

  (3)联系传真:0717-6442936

  (4)邮政编码:100089

  (5)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2层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6”,投票简称为“启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启迪环境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启迪环境本次会议的如下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162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及股东告知函相关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诉讼阶段: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顿新能源”)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事项,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而成为共同被告。

  3、诉讼涉及事项情况:2018年桑顿新能源向民生金租申请总额90,619.41万元融资租赁借款业务,桑顿新能源控股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为本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作为桑顿新能源的参股股东,以该时持股比例(28.82%)为该项业务提供了同比例担保,桑顿新能源为该笔业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股东桑德集团函告:桑德集团目前与民生金租及相关各方调解初步达成和解意向,具体和解条款后续将签署相关调解有关协议以落实,目前诉讼尚未开庭,桑德集团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全面配合涉及诉讼事项直至解决(详见本公告:三、股东方告知目前涉及诉讼的进度及相关说明)。

  4、涉及金额:《融资租赁合同》未付租金总额719,980,927.55元及逾期违约金,公司对上述总额的28.82%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

  5、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及风险提示: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津03民初1207号《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资料显示,民生金租要求桑顿新能源按照其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支付到期未付租金及违约金。公司作为上述融资租赁合同的担保人被列为共同被告。

  同时,公司于2020年11月15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的《关于融资租赁事项涉及诉讼相关进展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传票主要内容

  案号:(2020)津03民初1207号

  案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被传唤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传唤事由:第一次开庭

  应到时间:2020年11月18日14时00分

  应到处所:第十三法庭(民二庭)

  二、融资租赁纠纷主要情况:

  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共同被告: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

  (一)民生金租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桑顿新能源向民生金租支付《融资租赁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项下已到期未付租金159,995,761.68元,及截至2020年7月29日已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3,859,900.94元;并以159,995,761.68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30日起至全部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民生金租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桑顿新能源立即向原一次性支付《融资租赁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项下全部剩余未到期租金559,985,165.87元,及自本案立案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559,985,165.87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民生金租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桑顿新能源立即向民生金租支付律师费250,000元;

  4、请求依法判令公司对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给付事项总额的28.82%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

  2017年9月27日,民生金租与桑顿新能源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直接租赁-设备类),由桑顿新能源采用直接租赁方式向民生金租租赁《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设备,融资租赁本金金额为8亿元,租赁期限为48个月,自起租日计算,起租日为2018年3月15日。

  2018年1月20日,民生金租与公司签订了《法人保证合同》,约定公司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桑顿新能源全部债务28.82%的份额(人民币261,165,126.01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桑顿新能源为该笔业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2018年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1)。

  三、股东方告知目前涉及诉讼的进度及相关说明:

  公司于2020年11月15日收到桑德集团发来的《关于融资租赁事项涉及诉讼相关进展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因案号(2020)津03民初1207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于近日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通知。经调解,民生金租及桑德集团初步达成和解意向并告知公司,具体和解条款后续将签署相关调解及和解有关协议以落实。目前该诉讼尚未开庭,桑德集团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全面配合涉及本项诉讼事项直至解决。

  四、对公司的影响

  因民生金租同时对被告及相关共同被告提起了诉讼保全,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1,381,072.52元、冻结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桑德经发环保有限公司的股权金额11,000万元、冻结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浦华长江水务有限公司的股权金额9,000万元。冻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日常资金周转基本无影响。

  公司将积极配合、妥善处理此次诉讼。目前,桑顿新能源及桑德集团已与民生金租及各方调解初步达成和解方案,具体和解条款后续将签署相关调解有关协议以落实。目前该案件暂未有最终结果,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津03民初1207号《传票》、《应诉通知书》;

  2、《关于融资租赁事项涉及诉讼相关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163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1号楼创新大厦B座1202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文辉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副董事长曹帅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80,636,8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58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05,027,2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30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5,609,6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853%。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5,862,53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0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37,1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9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525,3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163%。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人员资格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 《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69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9,569,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63%;反对1,066,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95,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8017%;反对1,066,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9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0,619,7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45,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3%;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现场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张亚楠、韩泽伟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核、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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