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芜湖市富海久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海久泰”)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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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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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