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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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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0-067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案件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案件涉案的总金额:15378.74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计提预计负债约4700万元,相应增加2020年度合并报表营业外支出约4700万元,减少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525万元。

  一、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上海睿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卉”)因为保管合同纠纷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起诉本公司大连分公司及本公司,要求本公司大连分公司及本公司赔偿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损失。案号为(2020)京03民初686号。

  二、案件基本情况

  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公司”)与李铁军、大连鸿源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鸿源公司”)签订《动产质押借款合同》,约定由中泰公司向李铁军借款5500万元,大连鸿源公司以玉米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大连分公司与中泰公司、大连鸿源公司签订《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约定由本公司大连分公司对质物进行监管,但大连分公司从未收到出质人交付的质物玉米。

  后来李铁军将其债务转让给自然人曲民,中泰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上海益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益多”),上海益多又转让给上海睿卉。借款到期后,曲民未能依约偿还借款本息。为此,上海睿卉向北京三中院起诉曲民等被告,法院判决曲民偿还上海睿卉借款本金5245万元及利息,判决李铁军、大连鸿源公司对曲民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由于曲民、李铁军、大连鸿源公司未执行法院判决,因此,上海睿卉向北京三中院起诉要求本公司大连分公司及本公司赔偿其借款本金5245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10133.74万元。

  由于此案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债务人曲民因另案合同诈骗罪已被判无期徒刑。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计提预计负债约4700万元,相应增加2020年度合并报表营业外支出约4700万元,减少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525万元。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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