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A”)于2020年4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11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4,16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本公司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投控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告知函》,截至2020年11月12日,深投控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深天地A股份2,679,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深投控本次减持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期间已满。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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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减持价格区间为16.2元/股—18.315元/股。
深投控自前次应当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深天地A”股份比例为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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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深投控做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后,深投控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深投控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