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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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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85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9日发出,并于2020年11月13日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及部分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及部分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刘占军先生、车汉澍先生、赵文梁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86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9日发出,并于2020年11月13日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及部分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及部分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监事黄河先生、汪兴全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87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及部分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及部分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说明如下:

  一、承诺的背景及具体内容

  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提高上市公司盈利水平,2015年6月,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集团”)与公司签订了协议,购买了公司所持有的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药业”)、杭州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王”)、三亚海王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海王”)、深圳海王童爱医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原名深圳海王童爱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童爱”)、杭州海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王实业”)的股权。海王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思民分别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了如下承诺:

  (一)海王集团于2015年11月作出以下承诺

  “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有效避免和解决海王集团、海王生物之间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海王集团作为海王生物的控股股东,现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与保证: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总体性承诺

  1、在作为海王生物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海王生物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将避免从事任何与海王生物及其下属企业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海王生物及其下属企业利益的活动。

  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海王生物及其下属企业除外)拥有任何与海王生物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海王生物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将该等业务机会优先让予海王生物及其下属企业。

  3、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海王生物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如出售与海王生物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知识产权、资产、业务或权益,海王生物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本公司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知识产权、资产或业务时给予海王生物的条件与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任何独立第三人提供的条件相当。

  二、关于海王集团本次购买的标的企业股权的未来安排及避免同业竞争解决措施

  鉴于海王集团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提高上市公司盈利水平,于2015年6月与海王生物签订了协议,购买了海王生物所持有的海王药业、杭州海王、三亚海王、海王童爱、杭州海王实业的股权(上述企业以下简称“标的企业”),海王集团作为海王生物的控股股东,现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与保证:

  1、上述标的企业中,海王药业主要从事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杭州海王、三亚海王主要从事保健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杭州海王亦从事个别药品生产及销售),海王童爱主要从事医药咨询业务,杭州海王实业主要从事投资业务。海王药业、杭州海王有可能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2、对于主营业务包括药品生产及销售的海王药业、杭州海王,海王集团在受让海王药业、杭州海王股权后,承诺将海王药业及杭州海王药品和特定保健品生产业务委托海王生物管理,由海王生物行使除收益权和处置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并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身份干预海王生物对上述事项的管理权。

  3、海王药业将只接受海王生物及其指定下属公司的委托进行研发和生产,不对外直接销售;杭州海王将只接受海王生物及其指定下属公司的委托对药品和特定保健品进行生产,不直接对外销售药品和特定保健品。同时,海王药业、杭州海王接受海王生物及其指定下属公司的委托进行生产的药品和特定保健品的销售价格,以委托生产的药品和特定保健品的成本为依据确定。此外,海王集团承诺将在未来五年内消除本次转让所引发的关联交易。

  4、海王集团承诺未来五年内将通过公司注销、股权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或其他合法方式彻底解决海王药业可能与海王生物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同时,如因实施上述同业竞争解决措施,以及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出发,导致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名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无形资产需转回海王生物及其下属公司,海王集团承诺授予海王生物及其下属公司优先购买权,且上述无形资产的转让价格按照本次转让的评估价值与未来转让时点的评估价值孰低为原则确定。

  5、因上述转让的标的企业与海王生物及其下属公司存在商标许可使用的关联交易,海王集团承诺未来五年内海王生物及其控制的公司仍可以无偿许可使用的方式使用该等商标。

  6、因上述转让的标的企业,在转让前均为海王生物下属公司,与海王生物存在正常的业务和资金往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会形成对海王生物的关联资金占用。因此,海王集团承诺将在2015年12月31日前归还全部往来款项,解决上述关联资金占用问题。

  三、如违反以上承诺,海王集团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海王生物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四、本承诺函在海王集团作为海王生物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思民先生于2015年11月作出以下承诺

  “一、在作为海王生物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保证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海王生物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将避免从事任何与海王生物及其下属企业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海王生物及其下属企业利益的活动。

  二、如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海王生物及其下属企业除外)拥有任何与海王生物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海王生物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将该等业务机会优先让予海王生物及其下属企业。

  三、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海王生物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如出售与海王生物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知识产权、资产、业务或权益,海王生物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本人保证其在出售或转让有关知识产权、资产或业务时给予海王生物的条件与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向任何独立第三人提供的条件相当。

  四、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海王生物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五、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海王生物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二、承诺履行情况

  2015年12月至今,海王药业及杭州海王药品和特定保健品生产业务委托公司管理,由公司行使除收益权和处置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海王集团未利用控股股东身份干预公司对上述事项的管理权。海王药业只接受公司及其指定下属公司的委托进行研发和生产,不对外直接销售;杭州海王只接受公司及其指定下属公司的委托对药品和特定保健品进行生产,不直接对外销售药品和特定保健品。同时,海王药业、杭州海王接受公司及其指定下属公司的委托进行生产的药品和特定保健品的销售价格,以委托生产的药品和特定保健品的成本为依据确定。

  2015年12月至今,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一直以无偿许可使用的方式使用上述转让的标的企业名下商标。

  海王集团已于2015年12月31日前归还全部往来款项,解决了关联资金占用问题。

  鉴于公司已于2020年6月出售持有的深圳市海王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不再经营保健品相关业务,并且杭州海王已不再经营药品生产及销售业务,因此目前公司与杭州海王已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后续公司与杭州海王之间可能存续的少量保健品采购交易为根据目前经营需要向海王集团及其下属经营保健品业务的子公司进行的正常采购,不再是因2015年转让后为解决同业竞争事项而产生的受托管理和受托销售的关联交易。

  三、部分承诺履行需要延期的主要原因

  为了满足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公司与海王集团、实际控制人张思民先生一直致力于推进上述承诺的履行,目前,海王集团关于“未来五年内将通过公司注销、股权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或其他合法方式彻底解决海王药业可能与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仍然正在履行过程中。

  2015年12月至今,因海王药业名下的药品注册证书数量较多,转让手续复杂,存在转让障碍,为确保该等药品已经占有的市场渠道能够延续,公司一直委托海王药业进行药品的研发、生产工作。如彻底解决海王药业与公司之间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则需海王药业将名下药品注册证书彻底转让至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子公司名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条规定: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转让药品上市许可。受让方应当具备保障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质量管理、风险防控和责任赔偿等能力,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以下变更,持有人应当以补充申请方式申报,经批准后实施:(一)药品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变更;(二)药品说明书中涉及有效性内容以及增加安全性风险的其他内容的变更;(三)持有人转让药品上市许可;(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需要审批的其他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变更研制新药、生产药品和进口药品已获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中载明事项的,应当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补充申请;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批准。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因此公司或公司指定子公司拟无偿受让上述海王药业名下的药品注册证书,受让后在公司体系内自行组织研发、生产工作。目前公司或公司指定子公司受让海王药业名下的药品注册证书相关事项尚在申请过程中,距离转让完成尚需时间,因此该承诺履行完毕也尚需一定时间。

  四、延期后的承诺

  根据海王集团出具的《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海王集团就之前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补充如下:

  “鉴于海王集团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提高上市公司盈利水平,于2015年6月与海王生物签订了协议,购买了海王生物所持有的海王药业、杭州海王、三亚海王、海王童爱、杭州海王实业的股权(上述企业以下简称“标的企业”),并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为维护海王生物的独立性和可持续发展,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海王集团现针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作出不可撤销的补充承诺如下:

  1、承诺继续将海王药业药品生产业务委托海王生物管理,由海王生物行使除收益权和处置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并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身份干预海王生物对上述事项的管理权。

  2、海王药业将只接受海王生物及其指定下属公司的委托进行研发和生产,不对外直接销售。同时,海王药业接受海王生物及其指定下属公司的委托进行生产的药品的销售价格,以委托生产的药品的成本为依据确定。

  3、海王集团承诺2022年12月31日前将海王药业名下目前正在生产的药品注册证书无偿转让至海王生物或海王生物指定子公司(相关转让费用由海王生物或海王生物指定子公司承担),并于转让完成后、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公司注销、股权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海王药业停产或其他合法方式彻底解决海王药业可能与海王生物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同时,如因实施上述同业竞争解决措施,以及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出发,导致前次转让的标的企业名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无形资产需转回海王生物及其下属公司,海王集团承诺授予海王生物及其下属公司优先购买权,且上述无形资产的转让价格按照前次转让的评估价值与未来转让时点的评估价值孰低为原则确定。

  4、关于目前仍在海王集团控制下的上述转让的标的企业的商标,海王集团承诺将永久许可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通过无偿使用的方式使用。”

  五、审议情况

  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及部分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海王集团延长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承诺延期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承诺延期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海王集团本次延长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承诺延期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海王集团延期履行承诺,对之前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进行补充承诺,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88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概述

  吉林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海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为进一步提升吉林海王综合实力,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吉林海王增资人民币2.65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吉林海王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2.95亿元。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局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工商信息

  ■

  2、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3、主要财务情况

  吉林海王为新成立公司暂未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三、增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提升吉林海王综合实力,促进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跨地域合作,拓展融资的空间范围,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及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公司本次以自筹资金对吉林海王进行增资,增资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89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为以下控股子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新增借款提供担保,合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审议的最高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整体新增担保的最高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担保单位、被担保单位、单个公司计划新增担保额度如下表:

  ■

  上述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同一个被担保方担保事项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审批情况协商签订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沈大凯

  2、注册资本:人民币20621万元

  3、成立日期:2002年07月23日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19号二楼自编H01单元

  5、主营业务:药品及医疗器械流通

  6、股东持股: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8.19%股权,深圳市明汇智融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7.26%股权,自然人董靖持有其5.09%股权,其他非关联股东持有其9.46%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该公司审计报告或经签字的财务报表为准):

  截止2020年9月30日,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约为人民币10.67亿元,净资产约为人民币2.95亿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8.07亿元,实现净利润约为人民币0.50亿元。

  (二)吉林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翼飞

  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3、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7日

  4、住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526号中玖科技创业园第5层5001-1

  5、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医药项目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业务,严禁非法集资);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持股: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吉林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暂未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新增借款或日常经营货款提供担保,其中银行借款保证期间为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担保形式以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局意见

  1.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上述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 董事局认为上述公司能及时归还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和归还供 应商货款。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公司拥有控制权,能有效控制相关风险。上述公司 业绩的增长,将对本公司业绩的增长带来积极的影响。

  2、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控股子公司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需提供同比例担保,如因其资质等原因无法提供同比例担保,需将股权全部质押给本公司(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为被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实施时,不得为未提供同比例担保的或少数股东股权未全部质押给本公司(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3、其他

  在审议的最高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整体新增担保的最高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31日,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2.41亿元,其中对外担保余额为0.34亿元(分别为:对内蒙古天祥医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14亿元,对参股公司山东康力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2亿元),其余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约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66.78%,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9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1月2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及部分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议案1、议案2业经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业经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别强调事项:

  1、审议议案1 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议案2、议案3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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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1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4楼海王生物董事局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4楼海王生物董事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80336       传真:0755-26968995

  联系人:王云雷、戴伊元

  邮编:518057

  2、会议费用

  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

  5、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局决议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78。

  2、投票简称:海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议案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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