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成都市西汇水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汇水环境”)因实施团结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开展项目施工招标工作。经评审和公示,确定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建设公司”)为中标方,中标含税价为人民币17,009.82万元。中标方环境建设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申请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等相关决策程序并获得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9号2-3层
(四)法定代表人:张海涛
(五)成立日期:1985年3月12日
(六)注册资本:(人民币)11,223.77万元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067993
(八)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D级及以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建筑工程、矿山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桥梁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环保工程、特种工程、安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电气设备修理;物业管理;施工劳务作业;道路货物运输;广告业。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工程设计及咨询;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关联关系:环境建设公司为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履约能力:环境建设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十一)主要财务数据:
环境建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327,420.78万元,净资产2,343.46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1,163.43万元,净利润2,017.03万元。
环境建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379,140.87万元,净资产7,625.99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7,871.40万元,净利润697.60万元。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成都市西汇水环境有限公司
承包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团结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2.工程地点:成都市郫都区团结镇;
3.建设规模:对团结镇污水处理厂(一、二期)进行提标扩能,并将九道堰末端污水处理站污水引入提标后团结污水处理厂处理。提标扩能后团结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3.4万吨/天;
4.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三)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540天,其中团结一、二厂及进出厂管线工期日历天数300日历天,九道堰提升泵站和九道堰至团结压力管道工期日历天数24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
本合同含税暂定金额为17,009.82万元,最终结算价以审定价格为准。
(六)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为1,556.66万元,履约担保由承包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方式或保证保险方式缴纳。
(七)合同价款支付
发包人按签约合同价(扣除含税的暂列金额、含税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税的暂估价)的10%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支付。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承包人按要求缴纳履约担保后,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价款全部结算完毕后自动终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为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单位,采购定价采用竞标价,公开招标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成都环境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含税)约26,972.38万元(含公开招标产生的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内容为公司项目建设所需,上述交易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八、备查文件
(一)《中标通知书》;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团结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施工合同》(草案)。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