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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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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85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审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50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20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已超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有效期,需要进行加期审计工作,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提交反馈意见回复。

  公司在申请反馈意见回复延期后,积极推进加期审计及反馈回复工作,但由于上述反馈意见需核查的事项及材料补充还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同时涉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的审计和申请材料财务数据的更新等工作,公司预计无法如期提交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料,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中止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并及时申请恢复,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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