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 年11月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银行间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340,044万元。
目前根据各家银行的合作意向及实施进度,公司拟对公司2020年度银行间授信额度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将拟向新疆银行申请的4,000万元授信额度及向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喀什农商行”)申请的部分授信额度6,000万元均调整至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的授信中使用。调整后公司在广发银行的授信额度为1亿元,同时相应调减公司在新疆银行及喀什农商行的授信额度,调整后的授信额度均纳入2020年度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总额内,信贷品种包含贷款、承兑汇票、各类保函等,各银行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公司将以各银行最终核定数额、核定有效期为准,2020年度实际用信额度控制在年度批复的融资预算使用额度内,授信担保方式采用信用、公司自有资产抵押、保证等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办理上述授信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