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167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中国民生信托、青岛农商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6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夏银行龙盈固定收益类尊享26号半年定开理财产品、华夏银行龙盈固定收益类尊享4号封闭式理财产品、中国民生信托—中民永丰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青岛农商银行创富优享86号(合格投资者专属)理财产品、青岛农商银行“尊赢系列B598”人民币理财产品、威海市商业银行稳健成长(2020)135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此次申请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编号:2020-143)。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公司及子公司(含金能化学)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1、近期新增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2、近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情况如下: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且未超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华夏银行龙盈固定收益类尊享26号半年定开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代码:208212402602
(2)产品起息日:2020年9月30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30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9月29日
(5)理财本金:人民币13,000万元
(6)预期收益率:4.2%-4.3%(年化)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托管费0.05%/年(以前一日资产净值为基数,每日计提)、销售手续费0.10%/年(以前一日资产净值为基数,每日计提)、固定管理费0.20%/年(以前一日资产净值为基数,每日计提)。
(10)资金投向:货币市场类(0-100%)、债券市场类(0-100%)、权益类(0-20%)、金融衍生品类(0-5%)(仅限于市场风险对冲)。
2、华夏银行龙盈固定收益类尊享4号封闭式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代码:208215500402
(2)产品起息日:2020年10月22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10月22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10月21日
(5)理财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
(6)预期收益率:4.35%(年化)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托管费0.05%/年(以前一日资产净值为基数,每日计提)、销售手续费0.15%/年(以前一日资产净值为基数,每日计提)、固定管理费0.20%/年(以前一日资产净值为基数,每日计提)。
(10)资金投向:货币市场类(0-100%)、债券市场类(0-100%)、权益类(0-20%)、金融衍生品类(0-5%)(仅限于市场风险对冲)。
3、中国民生信托-中民永丰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ZXDB35Z201806010165584
(2)产品起息日:2020年11月3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5月 12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11月3日
(5)理财本金:人民币 2,000 万元
(6)收益率:5.10%
(7)支付方式:根据合同汇入指定账户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10)资金投向:主要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 业债券、公司债券、可分离债券、可转换债、可交换债、资产支持证券(包括但不限于ABS、ABN、RMBS、PRN、CLO等监管部门认可并批准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 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信托计划直接投资时仅 限于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含债券分级基金)、分级基金 的优先级份额、保本基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固定收 益及类固定收益产品,以及通过认购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 公司及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公司信托产品等间接投资于上述标的。
4、青岛农商银行创富优享86号(合格投资者专属)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代码:NFU2A0086
(2)产品起息日:2020年10月23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10月22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10月22日
(5)理财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
(6)预期收益率:4.35%(年化)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托管费0.006%/年、运营服务费0.008%/年。
(10)资金投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为80-100%,其他类资产的比例为0-20%。
5、青岛农商银行“尊盈系列B598”人民币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代码:C1194620A000205
(2)产品起息日:2020年11月12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12月14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11月11日
(5)理财本金:人民币15,000万元
(6)预期收益率:3.55%(年化)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托管费0.06%。,到期一次性支付,固定管理费0.01%。
(10)资金投向:货币市场工具和固定收益资产的比例为30-100%,投资于符合监管规定的非标准化资产的比例为0-7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为0-30%,投资于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金融产品的比例为0-70%。
6、威海市商业银行稳健成长(2020)135期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代码:Lc2020135
(2)产品起息日:2020年10月15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1月21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10月14日
(5)理财本金:人民币20,000万元
(6)预期收益率:4.25%(年化)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认购费率0.13%,认购时一次性收取,托管费0.002%/年,固定管理费0.4%/年。
(10)资金投向: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类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为80-100%,其他资产0-20%。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在该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并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以上额度内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
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将资金安全性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受托方情况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
1、华夏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0015)、青岛农商银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002958),威海市商业银行为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09677.HK)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2、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为非上市金融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729618E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1994年10月18日
(5)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19 层
(6)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7)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00万元整
(8)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2.70%;
(10)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11)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20,382.35万元,资产净额1,096,080.79万元,营业收入234,351.89万元,净利润93,344.37万元。
(1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层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 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未发现存在损 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前三季度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1.96%、36.35%,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5,529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34,956万元。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6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两项合计的36.01%,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日常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产品中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报表列报“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中保本保收益产品报表列报“其他流动资产”,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 “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公司近期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六、截至本公告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期限短期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117,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所有产品到期日以实际赎回日期为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168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
股东持股增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秦庆平先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致的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秦庆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29.07%增加至40.61%,秦庆平、王咏梅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秦璐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从50.09%增加至58.21%,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秦庆平先生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1,406,044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9.44%。本次发行前,秦庆平持有公司196,499,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07%。秦庆平、王咏梅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秦璐女士合计持有公司338,559,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9%,秦庆平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发行后,秦庆平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0.61%,秦庆平、王咏梅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秦璐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8.21%,秦庆平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之“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作出进一步确认。
2020年8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0年9月4日,公司收到《关于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0号),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2020年11月1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
1、秦庆平先生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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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表中各分数项之和与合计数之间存在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2、秦庆平先生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秦庆平先生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非公开发行增加131,406,044股所致。上述股份自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也没有未来18个月交易的安排。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169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131,406,044股
发行价格:7.61元/股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金能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秦庆平先生新增股份自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之“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作出进一步确认。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年8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0年9月4日,公司收到《关于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0号),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131,406,044股
3、发行价格:7.61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94.84元
5、发行费用:6,471,378.71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993,528,616.13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中信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0月30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63号)。经验证,截至2020年10月29日,中信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认购对象秦庆平缴纳的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认购资金人民币999,999,994.84元。
2020年10月30日,中信证券向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募集资金。2020年10月30日,天健会计师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65号),确认公司的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0月30日,公司实际已向秦庆平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406,044股,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94.84元,减除发行费用6,471,378.7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3,528,616.13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131,406,04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62,122,572.13元。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于2020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0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预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发行预案修订稿,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本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为其合法的自有资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的情况。”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金能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金能科技有关本次发行的决议文件和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0号)及已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规定;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缴款通知书》《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结果合法、有效。”
二、本次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本次发行价格为7.61元/股,发行股份131,406,044股,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94.84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秦庆平先生。秦庆平先生,中国国籍,公司董事长,住所为山东省齐河县城区。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大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数据未体现可转债转股等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至新增股份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期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87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截至2020年11月11日,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后的股份总数为807,357,303股。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131,406,04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秦庆平、王咏梅夫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2×45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该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公司新增重要石油化工产品聚丙烯的生产能力,扩大公司在石油化工领域的营收规模和市场份额,有助于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并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是公司深入推进业务转型升级的有力举措。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打通丙烯产业链上下游,同时拥有重要石化基础原料丙烯和五大通用塑料之一聚丙烯的生产能力,在能源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基础上构建原材料的综合利用体系,充分发挥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的协同效应。公司可利用丙烷脱氢装置的生产能力,为本次募投项目生产聚丙烯产品提供充足的原料供应,同时依托循环经济产业链和原料自主供应实现更低的生产成本,进一步扩大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和管理关系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关联交易,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保荐代表人:曲娱、屠晶晶
项目协办人:李静
项目组经办人员:艾华、卿圣宇、孟硕
联系电话:010-60833063
传真:010-60833083
(二)发行人律师
公司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贾琛、姚启明、王源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
(三)审计机构
公司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负责人:郑启华
签字注册会计师:费方华、彭香莲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公司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负责人:郑启华
签字注册会计师:费方华、彭香莲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4、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