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而泰”)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创东方和而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和投资”)出具的《创和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创和投资于2020年11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0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14,016,928股的1.422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创和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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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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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创和投资出具的《创和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创和投资于2020年11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0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14,016,928股的1.42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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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大宗交易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创和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大宗交易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创和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