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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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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9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11,581,01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1月1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3号),核准公司向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汇资管”)发行1,511,581,011股股份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74,251,871股股份予以注销。

  (三)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向苏汇资管以4.09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11,581,011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四)锁定期安排

  根据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苏汇资管承诺“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汇鸿股份的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苏汇资管所持公司1,511,581,011股股份原定于2018年11月16日解除限售。

  基于对公司发展信心,苏汇资管于2018年10月25日、2019年11月11日作出自愿追加股份锁定12个月的承诺,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2019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追加股份锁定期限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公告编号:2019-090),苏汇资管股份锁定期限累计60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向苏汇资管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1,511,581,011股,原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74,251,871股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由516,106,500股变为1,753,435,640股。

  2015年11月23日,公司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6名特定对象以4.09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8,997,552股,公司总股本由1,753,435,640股变为2,242,433,192股。

  除上述事项外,自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其他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1,511,581,01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7.41%。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承诺主体: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承诺事项:(一)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苏汇资管承诺“公司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汇鸿集团的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汇鸿集团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则办理。本次交易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二)2018年10月25日,苏汇资管承诺“1、苏汇资管所持汇鸿集团限售股份1,511,581,011股,自愿继续锁定12个月,具体时间于2018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1月16日止。2、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苏汇资管不会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会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安排将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授予他人行使,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上述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3、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苏汇资管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汇鸿集团股份,则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汇鸿集团,归汇鸿集团所有。”

  (三)2019年11月11日,苏汇资管承诺“1、苏汇资管所持汇鸿集团限售股份1,511,581,011股,继续自愿继续锁定12个月,具体时间于2019年11月17日起至2020年11月16日止。2、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苏汇资管不会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会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安排将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授予他人行使,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上述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3、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苏汇资管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汇鸿集团股份,则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汇鸿集团,归汇鸿集团所有。”

  上述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张云建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重组持续督导工作,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委派辰子先生接替相关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蒋静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重组持续督导工作,申万宏源委派蒋国远先生接替相关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辰子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重组持续督导工作,申万宏源委派朱忆先生接替相关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日、2017年1月13日、2019年1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3)、(公告编号:2017-002)、(公告编号:2019-101)。

  申万宏源就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汇鸿集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11,581,01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1月17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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