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1)。
2020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0]133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