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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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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0-048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进展
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达到公司股份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集团”)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5.05%减少至54.05%。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电器”或“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的通知,自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11月9日,正泰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换股21,569,428股,导致正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55.05%下降至54.05%。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的换股基本情况

  本次换股进展公告前,正泰集团持有公司股票927,645,38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3.15%;正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南存辉、南尔、南笑鸥和南金侠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183,595,45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5.0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8月20日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于正泰集团可交换债券继续换股,截至2020年11月9日,正泰集团持有公司股票906,075,953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2.14%;正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1,162,026,029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4.05%;正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下降1.00%。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正泰集团持有公司股票927,645,38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3.15%;正泰新能源持有公司股票180,311,49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8.39%;南存辉持有公司股票74,228,33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45%;南尔持有公司股票470,083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02%;南笑鸥持有公司股票470,083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02%;南金侠持有公司股票470,083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02%。正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183,595,45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5.05%。本次权益变动后,正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总股本的54.05%。本次权益变动系前次简式权益变动后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21,569,428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被动减少;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正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造成权益变动人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换股期内,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及具体换股数量、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关注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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