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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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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上接A29版)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10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1)社保税费减免351.87万元,系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3号),全省统一阶段性减免2020年2月至6月企业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2)技术转让收入210.00,系公司将纯阳正气胶囊生产权及技术权属转让给八加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收入;(3)税费减免1.92万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的通知(皖财税法[2020]287号),子公司金寨立方减免3个月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

  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当年折旧摊销额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入=净现金流入/期末股本

  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的主要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公司资产总额相应较快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61,285.16万元、77,100.70万元、88,981.31万元和94,384.5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以流动资产为主,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1.74%、78.54%、78.09%和78.04%。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比整体有所上升,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经营业绩积累;(2)应收账款随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客户结构的变化而增加;(3)2018年9月增资使得公司货币资金增加。

  (2)负债的主要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5,113.82万元、26,530.64万元、29,981.54万元和31,559.29万元,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2.17%、94.91%、93.86%和93.52%。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①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医药工业产品销售、医药批发配送以及医药零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空余房屋的出租收入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9.31%、99.59%、99.53%和99.27%。

  ②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和变动趋势分析

  A、按业务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可分为医药工业收入及医药商业收入,其中医药商业收入包括医药批发配送业务收入及医药零售业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医药工业收入及医药批发配送收入构成,两者合计占各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3.54%、94.91%、95.57%和95.74%,均通过经销及直销两种业务类型进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零售收入主要系立方连锁各门店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医药产品所实现的营业收入,整体变动较小。

  2020年1-6月,因公司医药工业主要品种系治疗高血压等慢性病用药,受疫情影响较小,医药工业整体仍保持良好的增长趋势。医药商业从事医药批发配送业务的子公司立方药业和从事医药零售业务的子公司立方连锁分别为安徽省第一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安徽省第二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1-6月医药批发配送业务和医药零售业务稳中有增。

  a、医药工业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收入分直销、经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随着“两票制”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施,原由代理型经销商承担的专业化学术推广职能转由医药工业企业负责,产品出厂价格也相应有所提高。公司积极适应“两票制”相关政策,主动调整销售模式,通过与各地专业的学术推广商进行合作,加强对医药工业产品的学术推广力度。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主要产品的销售数量及销售单价整体有所提高,故营业收入呈逐年稳步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收入分别为23,379.05万元、39,920.01万元、49,129.26万元和26,912.08万元,公司医药工业产品主要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报告期各期经销收入分别为22,211.71万元、38,940.29万元、47,956.73万元和26,413.81万元,占医药工业收入的比例分比为95.01%、97.55%、97.61%和98.15%。此外,公司医药工业直销收入主要是公司将少量原料药、植物提取物等直接销往其他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将少量药品直接销往零售药房等,金额较小。b、医药批发配送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批发配送收入分直销、经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主要立足于安徽省内市场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等的批发配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系将药品、医疗器械等直接销往各级医院、诊所等医疗终端及零售药房,其收入分别为40,627.48万元、51,282.34万元、60,541.17万元和33,873.93万元,增长较快。其原因主要包括:A、2015年5月,安徽省医药采购中心发布《安徽省省属医院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集中配送企业比选20个中选人结果公布》,立方药业获得安徽省省属医院药品集中配送企业资格,公司逐期加强与省内各主要医院的业务合作;B、公司加强对零售药房的业务开拓,销售规模增长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系将药品、医疗器械等通过各级经销商销往医疗终端及零售药房,其收入分别为44,361.18万元、43,457.31万元、47,279.26万元和23,998.05万元,2018年相对于2017年呈下降趋势。随着“两票制”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施,医药工业企业最终销往公立医疗终端的药品在销售过程中只可开具两次发票,即医药工业企业到商业企业开具一次发票,商业企业到公立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受此影响,公司逐渐停止了通过经销商销往公立医疗终端的业务,故经销收入有所下降。

  B、按主要品种或品类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医药工业收入及医药批发配送收入构成,两者合计占各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3.54%、94.91%、95.57%和95.74%。按主要品种或品类划分的医药工业收入及医药批发配送收入情况如下:

  a、医药工业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收入按品种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主要品种包括非洛地平缓释片(Ⅱ)、亮菌口服溶液、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益气和胃胶囊、丹皮酚软膏和克痤隐酮凝胶等,覆盖心血管类用药、消化系统用药、皮肤外用药等领域,六者合计营业收入分别为20,994.21万元、35,835.89万元、44,044.17万元和24,791.33万元,占当期医药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80%、89.77%、89.65%和92.12%。除上述6个产品外,公司医药工业产品还包括小儿消食颗粒、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坤宁颗粒等其他产品,单一其他产品占报告期内各期医药工业收入的比重均不足3%。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主要品种销量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片、万支、万粒

  ■

  公司医药工业业务围绕渗透泵控释技术建立核心技术平台,不断提升渗透泵制剂产品开发与产业化能力。报告期内,渗透泵制剂产品主要系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及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其营业收入均呈逐期上升趋势,主要是受“两票制”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施影响,公司加强专业化学术推广力度,产品销售数量及销售单价均整体有所提高。其中,非洛地平缓释片(Ⅱ)主要用于高血压的治疗,已被纳入2018版国家基药目录及2017版和2019版国家医保目录,其营业收入分别为13,168.44万元、21,633.35万元、25,041.69万元和14,690.12万元,占当期医药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33%、54.19%、50.97%和54.59%,系公司医药工业主要产品;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主要用于良性前列腺增生及高血压的治疗,已被纳入2017版和2019版国家医保目录,其营业收入分别为1,827.05万元、2,742.89万元、3,763.48万元和2,289.95万元。

  2020年1-6月,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和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销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3.04%和48.43%,主要原因系该两类产品均为治疗高血压等慢性病用药,疫情对存量市场影响较小,2019年该两类产品销量较上年分别增长12.18%和34.76%,2020年1-6月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惯性。

  亮菌口服溶液、益气和胃胶囊及丹皮酚软膏为公司特色工业产品,分别为消化系统用药及皮肤外用药,其营业收入均整体有所增长。其中,益气和胃胶囊已被纳入2018版国家基药目录及2017版和2019版国家医保目录,报告期内收入增长较快。

  2020年1-6月,亮菌口服溶液销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4.76%,主要系该品种为临床品种、处方药,主要用于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慢性胆管炎和胆囊炎以及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及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的辅助治疗,受疫情影响,医院门诊人数下降,使得其销量下降相对较多。

  2020年1-6月,益气和胃胶囊销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27.85%,与报告期内持续增长的趋势一致,益气和胃胶囊系独家品种,2017年新增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18年新增纳入2018版国家基药目录,受益于鼓励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等政策,临床终端数量、产品销量持续增长,2018年和2019年益气和胃胶囊的销量分别较上年增长140.56%和155.50%。

  2020年1-6月,公司医药工业虽部分品种受到疫情的影响,收入有所下降,但医药工业整体仍保持良好的增长趋势。

  b、医药批发配送

  公司主要立足于安徽省内市场开展医药批发配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医药批发配送业务销售品类主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等,其中药品各期营业收入分别为82,756.49万元、91,726.99万元、104,199.86万元和55,295.12万元,占当期医药批发配送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37%、96.82%、96.64%和95.55%,业务规模逐期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逐期加强与省内各主要医院及零售药房的业务合作所致。

  (2)营业成本分析

  ①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金额分别为90,842.49万元、99,829.03万元、113,223.30万元和60,666.09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94%、99.94%、99.95%和99.91%,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主营业务成本相应有所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成本主要为出租空余房屋的折旧费用。

  ②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和变动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医药批发配送成本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该业务经营规模较大。

  (1)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基本保持稳定,直接材料占比略有上升,主要系部分产品耗用的原材料价格有所上涨所致。

  (2)医药商业主营业务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商业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及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额分别为25,007.15万元、42,045.69万元、51,003.88万元和27,888.73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1.59%、29.64%、31.06%和31.49%,均呈逐期增长趋势,主要是由于“两票制”在全国范围逐步实施,公司加强专业化学术推广力度,医药工业产品销售数量及销售单价整体有所提高所致。

  (五)股利分配情况

  2017年2月27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6,6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1,320.00万元(含税)。

  2018年3月26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6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1,980.00万元(含税)。

  2019年4月30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6,94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2,084.40万元(含税)。

  2020年4月10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6,94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2,779.20万元(含税)。

  (六)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五家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以下财务数据业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1、立方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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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诚志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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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金寨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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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立方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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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大禹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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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经2019年9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2,316.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金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向投资者询价结果确定。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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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突破目前的产能瓶颈,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渗透泵制剂车间建设项目”、“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等,以扩大目前优势品种的生产能力、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研发实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摘要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政策及市场风险

  (一)药品价格下降风险

  近年来,国家加大力度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方面通过建立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社会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促进医药市场潜在需求释放;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促使药品终端销售价格下降。

  201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明确规定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

  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明确规定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要求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2018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4+7”带量采购),规定选择北京等11个城市作为试点,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实现药价明显降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并组织试点地区形成联盟,以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探索跨区域联盟集中带量采购。2019年9月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4+7”集采的25个品种在山西、内蒙古、辽宁等25个省进入带量采购模式。

  2019年12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19-2)》的公告(国联采字〔2019〕1号),33个品种入选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名单,名单涵盖: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等口服降糖药物;奥美沙坦酯、坎地沙坦酯、吲达帕胺等高血压用药;治疗罕见病一一肺动脉高压的药物安立生坦片,还有抗癌药替吉奥、阿比特龙等;以及阿奇霉素、甲硝唑、克林霉素、莫西沙星、头孢拉定等多个抗生素品种。

  2020年1月21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本次集采的33个品种中32个采购成功,共100个产品中选。与联盟地区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中选价平均降幅53%。

  2020年7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0-1)》的公告(国联采字〔2020〕1号),阿那曲唑口服常释剂型等56个品种入选第三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名单。2020年8月24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除拉米夫定口服常释剂型外的55个品种中选。

  在集中采购、医保控费、带量采购的指引下,招标政策倾向于压低药品价格,对药品价格形成下行压力。目前,公司医药工业实际生产的产品中仅阿奇霉素胶囊、甲硝唑片进入国家带量采购目录且发行人未中选,鉴于报告期内各期该两个产品合计销售金额占公司医药工业收入的比重均不足0.20%,占比极低,目前国家带量采购政策对发行人业务基本没有影响。若未来带量采购品种覆盖公司的主要产品,或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发生重大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一致性评价实施风险

  2016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规定,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2018年1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将逐步被调出目录。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不再统一设置评价时限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含基本药物品种在内的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

  目前,发行人主要品种非洛地平缓释片(Ⅱ)、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等均已开展一致性评价相关工作。同时,由于现行的药品一致性评价政策对口服溶液剂、乳膏剂未进行明确规定,因此发行人暂未开展亮菌口服溶液、尿素维E乳膏的一致性评价工作;其他需要进行一致性评价而暂未开展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发行人将根据相关品种的未来市场规模等情况决定启动一致性评价的时间。如公司完成一致性评价工作未及预期或与竞品相比进度滞后,将可能对公司现有药品中的化学仿制药未来市场销售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产品招投标风险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范要求,目前我国药品销售已形成以省(区、市)为单位分别集中招标采购、分省销售的格局。药品招标程序一般适用于相关医疗保险目录中纳入的所有药品,相关部门会根据多项标准评估投标,包括投标价格、产品质量、临床效果及安全性、生产商的资质、声誉以及售后服务等。

  药品采购的集中招标定价模式及招标制度的演化深入,加剧了投标竞争的激烈程度。二次议价的试点区域不断扩大和带量采购政策的推广,都会对公司中标情况产生影响,若导致中标价格较低或个别省份弃标等,将可能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主要产品不能进入医保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非洛地平缓释片(Ⅱ)为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为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益气和胃胶囊、坤宁颗粒为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其中坤宁颗粒在2019年版国家医保目录中变为甲类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随着国内医保体系覆盖范围日趋广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络日趋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全面实施,医药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对其销售量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国家医保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会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在一定时间内进行调整,公司产品如不能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对公司的产品在医疗机构终端的销售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产品不能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1、医药工业

  目前我国用于治疗高血压的药物主要包括利尿剂、钙通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β受体阻滞剂及固定复方制剂等类型,各类药物之间虽有一定的可替代性,但由于患者一般系长期用药,其病因、病理以及对药物的反应存在差异,若用药期间未发生不适症状,患者更换治疗药物可能性较低。

  公司主要产品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属于钙通道阻滞剂,是目前常见的降压药之一。非洛地平缓释片(Ⅱ)为采用渗透泵技术的控释制剂,其在体内对药物的释放不受胃肠环境、患者年龄等外界因素的影响,有效减少个体内或个体间差异,可获得稳定性更高、可预期性更强的降压效应。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PDB药物综合数据库,2019年发行人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在全国主要省市的六百多家医院样本中市场占有率约为10%,排名第二,仅次于原研厂家阿斯利康。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非洛地平缓释片(Ⅱ)销售收入呈持续增长的趋势,但是由于治疗高血压药物品类较多,未来可能因为市场竞争加剧使得非洛地平缓释片(Ⅱ)销售收入增长不达预期,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医药商业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商业立足于安徽省内地区,医药商业营业收入分别为92,470.58万元、101,954.71万元、115,097.92万元和61,642.73万元,呈逐年稳定增长趋势。

  近年来,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医药商业企业加大对安徽省终端医疗机构市场的布局,未来可能因为安徽省医药流通行业的市场竞争加剧使得医药商业销售收入增长不达预期,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对核心品种依赖的风险

  公司现阶段医药工业主要品种包括非洛地平缓释片(Ⅱ)、亮菌口服溶液、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益气和胃胶囊、丹皮酚软膏和克痤隐酮凝胶等品种。报告期内,以上主要品种实现的收入分别占当期医药工业收入的89.80%、89.77%、89.65%和92.12%,其中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实现的收入分别占当期医药工业收入的56.33%、54.19%、50.97%和54.59%。

  尽管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益气和胃胶囊等产品收入增长较快,且公司拥有的坤宁颗粒等特色医药品种已实现销售,并有多个在研或在申报的产品,但目前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实现的收入占比较大,如未来出现相关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下游需求下降等外部环境恶化的情况,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核心产品面临较大市场竞争的风险

  非洛地平缓释片(Ⅱ)系公司医药工业的核心产品,报告期内公司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实现的收入分别为13,168.44万元、21,633.35万元、25,041.69万元和14,690.12万元,占当期医药工业收入的56.33%、54.19%、50.97%和54.59%。非洛地平缓释片的原研厂家阿斯利康为全球领先的制药公司,非洛地平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通过了美国FDA认证,2003年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注册批件,阿斯利康通过学术对医生和患者进行了长期的市场教育,在市场中拥有较大的品牌影响力,在医生和患者中形成了一定的用药习惯。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PDB药物综合数据库,2019年在全国主要省市的六百多家医院样本中阿斯利康和发行人非洛地平缓释片市场占有率分别为88%和10%,原研厂家阿斯利康占据了优势份额。公司医药工业核心产品非洛地平缓释片(Ⅱ)面临较大市场竞争的风险。

  (三)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一直将技术创新作为核心发展理念。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在渗透泵技术领域开展包括基础研发、生产工艺装备、工艺过程及质量控制体系的创新投入,自主研发的新型给药技术,以药片内外的高渗透压差为推动力使药物按设定速率释放,通过对制剂的设计,可将单个或多组分药物能够按零级、一级以及延迟等方式释放,达到对药物的控制释放。因此,基于渗透泵技术的控制释放技术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虽然公司与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在技术保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对核心技术进行了必要保护,但公司仍可能存在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是一家集药品制剂及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药品与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于一体的创新型医药企业,主要产品覆盖心血管类用药、消化系统用药、皮肤外用药等领域。由于公司生产的产品种类较多,生产工序复杂,因此存在因操作不当、保管不当等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公司已结合生产特点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部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条例,并分别在公司、部门和车间层级任命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安全保障工作。虽然公司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及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但不能排除未来发生意外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

  (五)经营资质续期风险

  公司业务领域包括药品的生产、医药批发配送和医药零售,业务覆盖面较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医药生产企业需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等资质;医药流通企业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公司相关经营资质有效期满前,公司需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重新评估,以及时延续上述文件的有效期限。若公司无法在现有资质到期前通过再评估并办理续期,将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风险

  医药行业新产品从研发到投产需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药品审批等阶段,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大等特点。同时,新产品从投产到产业化一般需要3-5年的市场导入期,新产品是否能够成功打开市场具有不确定性。公司一直注重新产品的研发,公司的在研项目包括基于渗透泵技术的用于治疗糖尿病、心绞痛等领域的药物,抗体药物等,若在研项目能够研发成功并实现产业化则将成为公司未来利润的新的增长点,若在研项目研发失败或未能成功实现产业化则将增加公司的费用支出,并对盈利水平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环保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制剂及其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药品与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排放物为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和固体废物等,均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处理后排放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妥善处置。同时,公司积极组织各生产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提高公司清洁生产水平。随着居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政策的持续出台、环保监管标准的进一步提高,公司可能需要加大投入以进一步提升自身环保水平,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的经营风险

  2020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爆发,全国各地采取了隔离、推迟复工、交通管制、禁止人员聚集等防疫管控措施,各行各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有效应对疫情,公司按照国家及安徽省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防控机制、应急方案和复工复产计划,逐步复工复产,本次疫情对公司整体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方面影响有限。但由于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完全明朗,若疫情进一步持续或加剧,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九)重要材料依赖单一供应商供应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材料丹皮酚、甲磺酸多沙唑嗪原料药、辅料C向单一供应商采购。为保证主要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公司积极研发相关材料,丹皮酚、甲磺酸多沙唑嗪原料药分别于2019和2020年具备自产自用能力,公司与辅料C的供应商卡陆康(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签署有供货框架协议、且维持相对较长时间的辅料C安全库存。如果该等材料供应商生产经营突发重大变化,或与公司业务关系发生变化,而公司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找到合格备选供应商,则在短期内可能影响相关产品正常生产经营。因此,公司存在个别重要材料依赖单一供应商供应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存货风险

  医药流通行业存货具有周转速度快、规模大、品种规格多等特点,为保证公司药品配送的及时性、货源的稳定性等,公司需对各种药品保持一定规模的存货量,同时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有效管理,避免药品库存积压或库存管理不当造成存货跌价、毁损等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商业收入分别为92,470.58万元、101,954.71万元、115,097.92万元和61,642.73万元,医药商业业务对应的存货余额分别为13,489.51万元、13,906.70万元、14,917.67万元和15,239.55万元,存货余额占同期医药商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59%、13.64%、12.96%和12.36%。随着公司医药商业的业务规模扩张,存货规模存在进一步增加的可能,如果公司的存货管理不当则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同时存货规模的提高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二)应收账款导致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5,606.99万元、21,218.94万元、23,788.45万元和25,442.49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47%、14.96%、14.49%和14.37%,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呈上升趋势。如公司不能对应收账款进行有效管理,可能带来一定的坏账风险,同时,应收账款金额过大亦会影响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为21.76%、19.56%、17.14%和9.32%,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为1.07元、1.20元、1.34元和0.82元,盈利能力较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上升,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项目建设和实施周期,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因此公司利润增长在短期内不会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所得税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子公司金寨立方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如果未来国家或地方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或在税收优惠期满后公司未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则无法继续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继而对公司的利润水平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计划用于“渗透泵制剂车间建设项目”、“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等项目。上述项目成功实施后,公司的生产能力、研发实力、品牌形象、综合竞争实力等将进一步提高。

  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资金到位不及时、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拓展效果不佳、研发试验结果不理想等不利情况,将会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进行、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项目盈利能力欠佳等,从而对公司的未来战略规划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生产线扩建、研发中心建设升级等资本性支出,上述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预计每年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3,642.8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渗透泵控释技术平台建设及系列新产品开发、重点治疗领域大品种开发与研究、外用药给药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全人源抗体新药的开发等研发项目,在项目未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将导致研发费用金额较高。因此,在募投项目充分实现经济效益之前,新增的折旧摊销、研发费用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压力。

  用于实施“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项目的土地虽已取得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关于原料药生产项目用地预审的函》,但尚未进入招拍挂程序,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该项目在后续的投资进度可能受取得实施地土地所有权证的进度影响,从而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季俊虬直接持有公司36.77%的股份,并通过立方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6.60%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63.3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有关制度就股东的诚信义务、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机制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监督制约机制,季俊虬本人也做出了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等相关的承诺,但仍无法排除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关联交易及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实施影响,从而影响本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要销售合同共计5份;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要采购合同共计5份;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授信、担保合同共计12份;中止履行的重大技术服务合同1份;正在履行的重大工程施工合同1份;除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本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与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2019年8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部门为证券部,该部门负责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夏军,联系电话:0551-65350370,传真:0551-65350370,电子邮箱:zqb@lifeon.cn。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

  二、发行时间安排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备查地点

  发行人: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立方厂区

  法定代表人:季俊虬

  电话:0551-65350370

  传真:0551-65350370

  联系人:夏军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189号民生金融中心B座9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电话:0571-28110996

  联系人:任绍忠、钟德颂、马翔、王筱、包静静

  (二)备查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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