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0-05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于2020年11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0年11月9日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子公司上海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宏润科创中心的议案》。
子公司上海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在上海市闵行区投资设立宏润科创中心,打造一个融合式科创平台,包含营销展示、管理服务、研发设计和创新孵化“四个中心”。项目将建造两幢地上16层研发楼,总建筑面积71,72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9,993平方米,用于研发办公,总投资额约为6.56亿元。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20年11月10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0-052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宏润科创中心的议案》,该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该项目所在地土地所有权属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阳”)。2017年沪府办印发69号文《上海市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规划土地政策实施办法》,鼓励和支持实体产业企业盘活利用自有存量工业用地,规划建设研发中心等科研平台,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由于项目地块紧邻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周边又有紫竹科学园、零号湾等高新科创园区,是上海市闵行区南部科创中心规划的核心区域,公司希望充分利用政策和自身优势,建造一座区域标杆建筑,打造一个融合式科创平台,包含营销展示、管理服务、研发设计和创新孵化“四个中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上海泰阳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3弄25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郑宏舫
注册资本:31,300万元
主营业务:太阳能硅材料、光伏电池和组件、光伏发电系统、光热系统、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节能领域产品的研制、销售及其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等。
三、项目基本情况
1、总投资额:经估算,项目总投资额约为6.56亿元,其中包括土地费用4,361万元、前期工程费用1,000万元、建安及配套费用为4.8亿元、财务及管理费用5,000万元、不可预见及预备费用等。
2、建筑情况:两幢地上16层研发楼,四、五层部分中间用连廊连通,地下室为两层。结构形式上为地上钢框架-中心支撑结构,地下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建筑面积71,72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9,993平方米。
3、建设周期:从项目前期报批报建到成熟运营预计需4年半。
4、投资项目用途:研发办公。
5、资金筹措方案:自筹资金2亿元,银行贷款4.56亿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希望充分利用政策和自身优势,通过投资本项目,盘活利用自有土地资产,建造一座区域标杆建筑,进一步提升宏润品牌,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业务战略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2、投资存在的风险
上海泰阳投资本项目,将面临新的经营模式、管理体系带来的运营风险,公司需加强资源整合、内控管理及风险防范。
3、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投资该项目,有利于创新转型发展,提升经济效益,提升上市公司品牌形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好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