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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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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场内赎回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0年8月12日起,《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生效,原《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于同日失效。

  (2)自《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即2020年8月13日(含)至2020年11月12日(含)期间,持有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进行场内赎回,或进行场外开户和跨系统转托管从而将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转换为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三个月后,关闭场内赎回、场内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场内基金份额,将转登记至本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中登场外基金账户上,届时仍持有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余额的投资人,需根据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过程即为“确权”,确权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在场外对相关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未确权前,若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进行收益分配,未确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经过确权后持有人持有的原登记在场内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确权登记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原登记在场外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其认/申购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请确认之日起计算。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0日

  

  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吴中证可转债指数”,基金代码:165809)由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吴中证可转债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5809)转型而来,自2020年8月12日起《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自《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即2020年8月13日(含)至2020年11月12日(含)期间,持有东吴中证可转债指数场内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进行场内赎回,或进行场外开户和跨系统转托管从而将东吴中证可转债指数场内份额转换为东吴中证可转债指数场外份额。

  《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三个月后,关闭场内赎回、场内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场内基金份额,将转登记至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外基金账户上。届时持有东吴中证可转债指数场内份额余额的投资人需根据本“确权”指引,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过程即为“确权”,确权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在场外对相关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

  基金管理人将于2020年11月20日起,为投资者办理东吴中证可转债指数的确权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一、确权对象:

  截至2020年11月13日15:00交易结束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全体东吴中证可转债指数份额持有人。

  二、确权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2020年11月20日起,每个工作日9:30-15:00为投资者办理确权业务,15:00以后提交的确权申请按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处理。

  三、确权受理机构:

  (一)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7号瑞明大厦9F

  客服电话: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50509884

  公司网址:www.scfund.com.cn

  本公司可增加或调整东吴中证可转债指数确权业务的受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四、确权业务办理

  凡要求确权的投资者必须首先在本公司直销中心、东吴中证可转债指数其他场外销售机构的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登深圳TA账户)注册手续(以下简称“开户”),若客户在确权受理机构已办理过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登深圳TA账户)的可不再办理。客户用于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登深圳TA账户)注册手续与开立深交所场内证券账户卡时所登记的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应一致。具体开户程序及材料以受理机构的相关规则为准。

  五、确权业务流程

  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投资者不按照本流程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虽按照本流程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其身份仍不能核实的,则本公司不予确认。

  1、投资者已完成在确权受理机构开户的,须持以下材料到确权受理机构提出确权申请:

  (1)个人投资者:

  a.投资者本人签名的有效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备注“确权”,需与场内购买本基金所用证件一致);

  b.投资者本人签名的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c.填妥并签字或盖章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权业务申请表》(申请表请见附件);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a.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等,需与场内购买本基金所用证件一致,并备注“确权”);

  b.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c.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d.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e.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确权业务申请表》(申请表请见附件);

  注:以上资料提供的复印件须保证内容清晰、无误。

  2、确权申请受理流程

  (1)本公司确权受理机构可接受投资者的确权申请,投资者也可由本人亲自向本公司传真确权申请材料进行办理,即投资者须按本指引要求将上述资料传真至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传真号码为:021-50509884),并在发送传真后两日内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权业务申请表》原件及其它材料复印件寄至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7号瑞明大厦9F,邮政编码:200120),投资者本人亲自传真确权申请材料的,须在发送传真当日或当日之前致电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21-0588)完成身份验证。

  (2)基金管理人在收到确权申请材料后,将对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为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如为投资者自行发送的确权申请材料,基金管理人将于收到确权申请材料传真件且投资者来电完成身份验证后对其提供的确权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为其办理确权登记。确权成功后,基金持有人原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转登记至其开立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外基金账户上。

  (3)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确权业务规则

  (1)受理机构对确权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接受了确权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申请,登记机构将于 T+1 个工作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于T+2 个工作日起到办理确权所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所在销售机构,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确权确认结果查询,成功确权的基金份额可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确权失败的申请,持有人需重新办理确权申请。

  (2)自本基金场内份额转登记至基金管理人开立的确权专用账户起,在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之前,如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及其相应的权益份额,将以分红再投资方式进行处理,分红后的基金份额将继续托管在确权专用账户,直至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分红期间暂不办理确权业务。

  六、重点提示

  1、如投资者需要查询原东吴中证可转债指数分级转型前的持有份额数量,可以拨打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在电话核对投资者证券账号和身份证件编号后,查询原东吴中证可转债指数分级的持有数量。

  2、投资者办理确权手续时必须提供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果遗失,可以持身份证件原件到日常办理份额托管的证券公司,根据其业务规定进行挂失和补办。

  七、其他

  基金管理人对本确权指引具有最终解释权。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0日

  开放式基金确权交易业务申请表

  ■

  管理人声明:

  基金管理人以往的经营业绩,不代表基金未来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风险提示:

  1. 本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但是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发行的基金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基金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的保证;

  2. 基金有风险,您的投资有可能遭受损失。投资者在办理本公司基金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公告、业务规则和其他基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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