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贴的基本情况
自2020年7月12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新材”或“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042,764.68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393,763.88元,其中,2020年市工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奖补第一批(区级)576,700.00元尚未实际到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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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