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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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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0-80
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宇专汽”)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60)。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1.2020年8月4日,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向东”)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阳分行”)购买了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65)。

  上述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20年9月30日到期后由北方向东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95%,共获得收益人民币36.71万元。

  2.2020年8月3日,红宇专汽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购买了金额为3,000万元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64)。

  上述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20年11月3日到期后由红宇专汽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9%,共获得收益人民币21.93万元。

  二、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6日,红宇专汽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南阳分行”)购买了人民币3,000万元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中行南阳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现将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协议银行名称:中行南阳分行

  产品名称:(河南)对公结构性存款202006192H

  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委托认购日:2020年11月6日

  收益起算日:2020年11月9日

  到期日:2020年12月30日

  期限:51天

  存款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预期年化收益率:1.5%或3.3%

  (1)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

  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挂钩指标曾大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5%(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挂钩指标始终小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3.3%(年率)。

  (2)挂钩指标为美元兑日元即期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5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5点之间,EBS(银行间电子交易系统)所取的美元兑日元汇率的报价。

  (3)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14:00彭博“BFIX”版面公布的USDJPY中间价。

  (4)观察水平:基准值+2.65。

  (5)基准日为2020年11月9日。

  (6)观察期/观察时点为2020年11月9日北京时间15:00至2020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14:00。

  (6)产品收益计算基础为ACT365。

  三、风险控制措施

  1.红宇专汽本次所购买的中行南阳分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保最低收益型,且期限较短,风险可控。

  2.红宇专汽财务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将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资金按期足额收回。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红宇专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确保其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项目建设正常进行。

  2.红宇专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有利于提高其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红宇专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公告日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

  六、备查文件

  红宇专汽与中行南阳分行签订的《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认购委托书、产品说明书及银行凭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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