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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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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0-072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和
永续中票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3日和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和永续中票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资金需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物流”)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中期票据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永续中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和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宝湾物流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1145号、中市协注[2020]MTN1146号),同意接受宝湾物流中期票据和永续中票注册。现将本次中期票据和永续中票获准注册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宝湾物流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5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宝湾物流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二、宝湾物流永续中票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宝湾物流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宝湾物流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本次中期票据和永续中票的发行、兑付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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